海原六个文件为教育护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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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4573
颗粒名称: 海原六个文件为教育护航
分类号: G522.3
摘要: 为进一步加快海原县教育发展和改革步伐,近日海原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海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奖罚暂行办法》等6个促进全县教育改革、教育发展、教育内部管理的文件。今年,海原县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改革,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全面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关键词: 教育发展 义务教育 教育改革

内容

本报讯(记者张晓勇杨波)为进一步加快海原县教育发展和改革步伐,近日海原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海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奖罚暂行办法》等6个促进全县教育改革、教育发展、教育内部管理的文件。
  今年,海原县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改革,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全面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快海原县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海原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 《海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奖罚暂行办法》、《海原县2007年至2010年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等6 个关于海原县教育改革、教育发展、 教育内部管理的文件和规定。这6 个文件和规定详细阐述了海原县教师队伍建设、海原县中小学校长任职和校园管理考核办法及奖罚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海原县以“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海原县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 要严格执行“一费制”和“两免一补”政策,依法保障困难群体、残疾儿童和外地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公平地享受基础教育资源。文件明确了海原县2007年至2010年的教育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了 “21142”示范性学校创建工程(2 所高中、1所职教中心、10所初级中学、40所小学、2所幼儿园)奋斗目标和职业教育发展目标。
  据悉,海原县今后的教育工作将严格按照6个文件和规定办事, 始终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确保2008年上半年“两基” 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检査验收,实现由“一普”(普及义务教育)向 “三普”(普及义务教育、普及学前教育、普及高中教育)的转变, 努力将该县的“两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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