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公安积极配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3252
颗粒名称: 海原公安积极配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分类号: R126
摘要: 自海原县城乡环境卫生百日整治工作启动以来,为全力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海原县公安局将集中整治县城交通秩序专项行动有机融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采取“一坚持、两突出、三把关、四定责、五整治” 的措施,确保了交通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不做样子,取得了明显成效。
关键词: 卫生城市 环境卫生

内容

本报讯(通讯员石万忠)自海原县城乡环境卫生百日整治工作启动以来,为全力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海原县公安局将集中整治县城交通秩序专项行动有机融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采取“一坚持、两突出、三把关、四定责、五整治” 的措施,确保了交通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不做样子,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依法查纠。对在检査中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按照法律规定, 准确把握尺度,凡违章车辆全部罚款,该拘留的依法拘留。
  “两突出”强化管控。针对县城交通秩序“乱点”多、整治难度较大、仅依靠交警有限的力量难以展开有效整治的情况, 县公安局从县局各部门抽调警力20余人与交警联手,加强整治力量,突出在重点时段和对重点路段的巡逻,切实做到了 “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路面有民警、 违法有人管”。
  “三把关”力堵说情。严把“査处关、• 处罚关、人情关”,凡交通违章违法行为杜绝由执法人员擅自作出处理,对违法车辆和人员的处理由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处罚标准和程序进行,避免了处罚的随意性。
  四定责”明确责任。县公安局针对海原县城交通现状,因时、因地采取 “定人员、定时限、定路段、定效果”的 “四定”措施,机动延伸管控时段,突出主街道、严管街的管理,强化了整治责任的落实。
  “五整治”刹风压势。坚决清理在道路上乱摆摊点、乱停放车辆,严肃查处机动车辆无证驾驶、高噪音鸣笛、报废车辆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农用车违法载客的交通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 海原县公安局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74 起,已处理547起,暂扣各类机动车辆 419辆、驾驶证117本,行政拘留4人。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阅读

相关人物

石万忠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