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港澳地区销5万吨奖20万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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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3019
颗粒名称: 向港澳地区销5万吨奖20万元
分类号: F326.1
摘要: 近日记者从海原县硒砂瓜营销座谈会上获悉,今年海原县为鼓励硒砂瓜流通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外销硒砂瓜,出台奖励政策,以奖代销。其中向港澳地区销售硒砂瓜5万吨的流通组织或农民经纪人,县政府将给予20万元重奖。 近年来,海原县硒砂瓜产业稳步发展,今年硒砂瓜种植面积达到了 19万亩, 预计产量19万吨。
关键词: 农业经济 种植业

内容

本报讯(记者张晓勇)近日记者从海原县硒砂瓜营销座谈会上获悉,今年海原县为鼓励硒砂瓜流通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外销硒砂瓜,出台奖励政策,以奖代销。
  其中向港澳地区销售硒砂瓜5万吨的流通组织或农民经纪人,县政府将给予20万元重奖。 近年来,海原县硒砂瓜产业稳步发展,今年硒砂瓜种植面积达到了 19万亩, 预计产量19万吨。在硒砂瓜产业发展中, 该县涌现出了一大批流通组织和农民经纪人,为硒砂瓜外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保证硒砂瓜丰收后瓜农增收,海原县农科局、供销社等部门专门组织硒砂瓜流通大户外出联系客商。同时,县委、政府从调动硒砂瓜流通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外出销瓜积极性的角度考虑,制定出台了硒砂瓜销售奖励政策:凡年销售硒砂瓜在3000吨以内(含3000吨)的流通组织或经纪人,每销1吨给予0.8元的奖励;凡年销售硒砂瓜在3000吨以上,8000吨以内(含8000吨)的流通组织或经纪人, 每销1吨给予1元的奖励;凡年销售硒砂瓜在8000吨以上,1万吨以下(含1万吨)的流通组织或经纪人,每销1吨给予1.2元的奖励;凡年销售硒砂瓜在1万吨以上,每销1吨奖励1.5元;凡把硒砂瓜销售到港澳地区并达到5000吨的流通组织或经纪人,给予2万元的奖励,达到5万吨以上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凡把硒砂瓜打入大型连锁超市专柜,且销售量达到1000吨以上,奖励1万元。 海原县还将重点扶持2至3户销售硒砂瓜量大的流通组织或经纪人,对他们中需建设硒砂瓜营销设施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对各类流通组织、经纪人在产地建设300吨以上冷藏库的,给予每座冷藏库一次性补助5000元。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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