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创新 构筑“阳光工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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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2897
颗粒名称: 坚持改革创新 构筑“阳光工程”
分类号: F812.2
摘要: 我市的政府采购起步于1998年,几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断规范采购行为,扩大釆购规模,不仅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而且使政府采购工作走上了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建市3年来,我市共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00多次,共计实现中标金额27365万元, 与预算资金相比3年共节约资金4250.2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3%。仅2006年与2005相比货物类采购金额就增长3倍以上。目前,工程类采购活动的开展和规模的增长,在全区居首位。
关键词: 财政制度 国家财政

内容

我市的政府采购起步于1998年,几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断规范采购行为,扩大釆购规模,不仅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而且使政府采购工作走上了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建市3年来,我市共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00多次,共计实现中标金额27365万元, 与预算资金相比3年共节约资金4250.25万元, 资金节约率为13%。仅2006年与2005相比货物类采购金额就增长3倍以上。目前,工程类采购活动的开展和规模的增长,在全区居首位。
  推行政府采购涉及到一系列利益分配关系的调整和整在节省采购资金、杜绝腐败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部分利益。为了使社会各界进一步理解政府采购,支持政府采购,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加大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对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了解,从而由过去的被动采购转变为现在的自觉参与政府采购,最终把政府采购推向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在打好宣传战的同时,市政府采购中心还把加强和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摆在了突出位置,通过不间断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为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创造了积极条件。
  建立健全制度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 近年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政府采购法》为依据,借鉴其他市县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方法,充分结合本市的现状,制定了采购中心的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工作程序等内部管理规范,切实形成了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的良好机制,不仅杜绝了供应商不正当的竞争, 而且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防范了采购风险,真正构筑了 “阳光采购工程”。
  多年来,市政府采购中心始终坚持把拓展采购规模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既重质量又重效益,从而使政府采购工作一年一个台阶。政府采购规模也逐年扩大,实现的采购合同金额由1998年的500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8200万元。
  多年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践,使政府采购人员认识到,如果只注重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而忽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监管环节,有可能事倍功半。为此,他们始终坚持把好“四关”,即把好内部监督关、把好专家聘请关、把好投诉关、把好分散采购的监督管理关。
  经过这几年的探索与尝试,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对节约财政资金、支持和促进中卫经济建设、树立中卫市“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的形象,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与自治区的要求和其他市县相比, 还存在着许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不断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开创政府采购的新局面。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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