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婚姻登记处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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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2651
颗粒名称: 发生在婚姻登记处的故事
分类号: D669.1
摘要: 来办结婚证的一对年轻人,巧遇一对来办离婚手续的老人。当得知两老人为生活所迫要离婚,这对年轻人拿出200元钱,委托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务必将钱交到老人手中。深受感动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又将这件事讲给了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他们用爱心续写着婚姻登记处的感人故事。
关键词: 民政局 婚姻

内容

来办结婚证的一对年轻人,巧遇一对来办离婚手续的老人。当得知两老人为生活所迫要离婚,这对年轻人拿出200元钱,委托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务必将钱交到老人手中。深受感动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又将这件事讲给了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他们用爱心续写着婚姻登记处的感人故事。
  张斌,中宁县舟塔乡长桥村人。黄燕荣,中宁县新堡镇南湾村人。这对“不知恋爱多久”的年轻人,7月27日这天,走进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郭红卫介绍说,正当她给这对年轻人签写结婚证时,从外面又走进两位老人。老人都是舟塔乡铁渠村人,男的叫王永真,今年 81岁,女的叫王秀珍,今年73岁。他们是 “日子没法过了”要离婚。
  “这么大岁数了,为什么要离婚? ”工作人员刚一开口,王秀珍老人就哭了起来。 王秀珍老人说,她与王永真是“半路夫妻”。她与前夫生了 3个女儿和3个儿子, 丈夫去世时,她30多岁。后来经人介绍,她与王永真结婚,但婚后没有生育。
  斗转星移。王秀珍的3个女儿长大后相继出嫁了,而3个儿子只活了一个,且智力有问题,王秀珍称其“傻娃子”。这个儿子结婚不久,媳妇跑了。无奈,王秀珍只能和儿子靠政府发给她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度日。由于王永真没有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加之年事已高,生活行动都不方便,使得王秀珍的负担更重。最后,两位老人作出了一个决定——离婚。
  “离婚后,我就可以到敬老院去了。家里的负担就能轻一些。”这是王永真的原话。王永真说,他们的日子过得很穷困,办离婚手续都是步行而来。
  由于两位老人身份证丢失,婚没离成。不过,两位老人的故事被张斌和黄燕荣记到了心里。老人离开民政局后,随之出门的张斌和黄燕荣追了上去,掏出了 200元钱给他们。可两位老人怕有诈,没敢要。
  无奈,张斌又返回将钱交给婚姻登记处,希望他们把钱转交两位老人。郭红卫觉得他们结婚也需要钱,劝给100元就行了, 但张斌态度坚决。
  郭红卫说,张斌的行为让她们很感动, 随后她们将这件事给单位的领导和同事说了,民政局局长贺永峰和分管副局长等带头为两位老人捐了款。贺永峰还表示,事情核实后,王永真老人也将被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决不能让两位老人因生活艰难而离婚。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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