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发展党员实行“双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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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2385
颗粒名称: 海原发展党员实行“双审制”
分类号: D263.1
摘要: 针对个别基层党委发展党员把关不严、质量不高,甚至不发展党员的实际,今年,海原县委决定将发展党员预审关上调一级,实行发展党员“双审制”。即乡(镇)和县直机关党委预审后,必须将发展党员的全部材料报送县委组织部再预审,预审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党委,由所在党委根据预审情况再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关键词: 党员标准 党的建设 党员预审

内容

针对个别基层党委发展党员把关不严、质量不高,甚至不发展党员的实际,今年,海原县委决定将发展党员预审关上调一级,实行发展党员“双审制”。即乡(镇)和县直机关党委预审后,必须将发展党员的全部材料报送县委组织部再预审,预审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党委,由所在党委根据预审情况再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马正福)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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