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特别费』案再度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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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2088
颗粒名称: 马英九『特别费』案再度开庭
分类号: D675.8
摘要: 北方法院10日再度开庭审理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马英九出庭应讯。应马英九辩护律师的请求,台北地院10日传唤了马英九担任市长时3位经手“特别费”的前后任台北市政府秘书处出纳。经过隔离讯问,这3 名出纳关于马英九“特别费”请领程序的说法大致相同,她们表示,马英九每月“特别费”的请领方式是按照长久以来的“惯例”进行的。
关键词: 台湾 地方政治

内容

新华社7月10日电台北方法院10日再度开庭审理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马英九出庭应讯。
  应马英九辩护律师的请求,台北地院10日传唤了马英九担任市长时3位经手“特别费”的前后任台北市政府秘书处出纳。
  经过隔离讯问,这3 名出纳关于马英九“特别费”请领程序的说法大致相同,她们表示,马英九每月“特别费”的请领方式是按照长久以来的“惯例”进行的。
  马英九在离开法院时说,要求传唤这些基层出纳人员,是为了证明自己支用“特别费”与其他市长并无不同,没有检方指控的“诈领”行为。
  所谓“特别费”是台湾当局编列给各级行政负责人的特别津贴,其中一半要凭单据核销,另外一半不需凭据报销,可由行政负责人在签名后直接领用。长期以来,岛内对“特别费”如何定性缺乏明确规范。
  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调查并迅速侦结,认定马英九将不需单据核销的 “特别费” 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对马英九提出起诉,但未具体求刑。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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