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入区级代表作名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2048
颗粒名称: 我市1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入区级代表作名录
分类号: G112
摘要: 近日,自治区政府批准自治区文化厅确定的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共计31项,其中我市入选10项。我市入选的1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别为海原县回族山花儿、海原县和中宁县的舞狮、城区的舞龙、中宁县的隋唐秧歌、海原县的打梭、海原县的剪纸、中宁县的枸杞传统栽培技术、中宁蒿子面、 海原县的回族婚礼和城区的祭河神。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

内容

本报讯(记者闫海涛)近日,自治区政府批准自治区文化厅确定的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共计31项,其中我市入选10项。
  我市入选的1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别为海原县回族山花儿、海原县和中宁县的舞狮、城区的舞龙、中宁县的隋唐秧歌、海原县的打梭、海原县的剪纸、中宁县的枸杞传统栽培技术、中宁蒿子面、 海原县的回族婚礼和城区的祭河神。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阅读

相关人物

闫海涛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