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自查自纠 加大查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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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1543
颗粒名称: 抓好自查自纠 加大查办力度
其他题名: —访市纪委副书记李建华
分类号: D630.9
摘要: 5月30日,中纪委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规定》进行了安排部署,市纪委也发出了《贯彻落实 < 规定〉的通知》。就贯彻落实《规定》,6月19日,记者采访了市纪委副书记李建华。
关键词: 党员干部 廉政建设

内容

5月30日,中纪委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规定》进行了安排部署,市纪委也发出了《贯彻落实 < 规定〉的通知》。就贯彻落实《规定》,6月19日,记者采访了市纪委副书记李建华。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李建华:《规定》针对当前权钱交易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充实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对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 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规定》的出台,较好地解决了当前査办案件工作中的取证难、定性难、处理难问题,同时以党内法规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和突出了今后査办权钱交易案件的重点,为有效査处新形势下的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法规政策依据。 记者:请您就我市的实际谈谈如何贯彻落实好《规定》。
  李建华:中纪委制定颁布《规定》, 在党内早打招呼、早提醒,并在印发的《通知》中指出“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等,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同时对存在违纪行为的同志也是一种教育和挽救。各县、各部门、各单位、 各乡(镇)要集中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使每一名党员干部真正理解和掌握这些廉政行为规范,了解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提高防范类似行为发生的警惕性,做到未雨绸缪、预防在先。 各县、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要切实抓好对照检査和清理纠正工作,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和期限,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稳妥地开展对照检查,督促存在类似问题的党员干部尽快向组织说清情况,争取从宽处理,不要心存侥幸。对拒不纠正或继续违反规定的,必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县、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自査和清理纠正工作要在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并将情况书面报告市纪委。 记者: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将如何贯彻落实好《规定》?李建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熟练掌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案件査办的工作力度。自查和清理工作结束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利用7、8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贯彻落实《规定》,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专项行动,严肃査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一是认真核査党员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党组织说清的问题,及时作出结论。二是认真排査目前掌握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集中惩治拒不纠正的违纪违法者。 三是围绕全市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暨市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办案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査办案件工作力度,深挖细査一些案件背后隐藏的权钱交易行为。四是严肃査处《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进一步加大惩治权钱交易行为的工作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对搞权钱交易的腐败分子,必须一査到底,涉嫌犯罪的,坚决、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同时,对腐蚀贿赂党员干部以及伙同党员干部共同受贿的其他人员,也将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惩治。 市纪委还将适时派出督査组,对两县和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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