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家禽业发展有了新规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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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1281
颗粒名称: 城区家禽业发展有了新规范
分类号: F307.3
摘要: 近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农牧林业局《关于规范城区家禽业发展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城区家禽养殖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家禽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效规避疫病风险,推动家禽养殖业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6月1日以来,城区各镇(乡)养鸡户相继补栏。《方案》指出,要逐步实施养鸡产业生产基地由灌区向南山台扬黄灌区、 香山北麓过渡,由农户分散养殖向园区集中养殖过渡,实现区域化布局;要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要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围绕鸡产业拉伸产业链,着力推进相关加工业发展,努力实现生产与加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关键词: 农业经济 家禽饲养 行业规范

内容

本报讯(记者马智勇)近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农牧林业局《关于规范城区家禽业发展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城区家禽养殖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家禽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效规避疫病风险,推动家禽养殖业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6月1日以来,城区各镇(乡)养鸡户相继补栏。《方案》指出,要逐步实施养鸡产业生产基地由灌区向南山台扬黄灌区、 香山北麓过渡,由农户分散养殖向园区集中养殖过渡,实现区域化布局;要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要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围绕鸡产业拉伸产业链,着力推进相关加工业发展,努力实现生产与加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方案》要求,各镇(乡)全面统一规划,优化产业格局,根据有关规定,对城区鸡产业的发展设立准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 要规划建设新区,新规划的准养区实行政府统一规划,坚持有利于疫病控制和分区组织生产的原则,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建设养殖小区,禁止散养户进入准养区;新规划的养殖园区要远离居住区,距主要交通干道500 米以上,相邻养殖园区之间间隔3000米以上,鸡舍按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建设,实行生产区和管理区分离,净道和污道分离,园区内禁止建设饲料加工厂,园区外围设立专门的禽蛋定点交易场所;园区生产必须推行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销售,禁止在园区内进行禽蛋交易,禁止人禽混居,禁止不同日龄的鸡群交叉混养。 改造现有园区,实行规范管理,要依据规范化养殖小区的建设目标对现有的园区进行合理改造,将园区划分为若干个养殖小区, 分别设立门卫室、大门、消毒室和消毒池,使每个小区形成一个独立的生产单位,每个小区饲养规模控制在10万只以内。
  《方案》强调,各镇(乡)要规范养殖行为,实行标准生产,要根据本辖区内养鸡生产的分布状况,设立禽蛋定点交易场所和粪便定点堆放场所,严禁贩运车辆直接入户收购禽蛋。要规范雏禽供应,各家禽养殖场(户)在进雏前应当报所在镇(乡)畜牧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并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查。要强化投入品监管,保障禽产品质量安全,禽用疫苗实行市、镇防疫部门逐级组织供应,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经销兽用生物制品;加大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市场的监管,严禁使用变质、霉败、生虫或被污染的饲料,对违反规定的要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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