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党和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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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0592
颗粒名称: 为了党和人民的重托
其他题名: 市检察院查办王英福一案回顾
分类号: D630.9
摘要: 5月16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召开査办王英福腐败案庆功表彰大会,对中卫市检察院及其他有功人员进行表彰。王英福案是我区近年来查办的领导职级最高、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被列为全区查处商业贿赂的首案。接受任务果断出击“叮铃铃……” 2005年12月29日,市检察院传来一阵急促的电话声。接完电话,工作人员立即向本院主要领导作了汇报。
关键词: 廉政工作 反腐倡廉

内容

5月16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召开査办王英福腐败案庆功表彰大会,对中卫市检察院及其他有功人员进行表彰。王英福案是我区近年来查办的领导职级最高、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被列为全区查处商业贿赂的首案。
  接受任务果断出击“叮铃铃……” 2005年12月29日,市检察院传来一阵急促的电话声。接完电话, 工作人员立即向本院主要领导作了汇报。 原来,自治区检察院指定市检察院查办王英福涉嫌经济犯罪一案。
  2006年元旦过后,专案组正式展开工作。经初步分析,办案人员将侦查重点放在了王英福从宁夏华龙实业有限公司低价购买营业房的问题上。通过大量外围初查发现,1998年王英福任自治区土地局局长期间,曾以20万元的低价从华龙公司购买过一套价值43万多元的营业房,华龙公司曾将本属于征用地范围的7.72亩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办案人员推断,华龙公司与王英福之间可能存在权钱交易。当办案人员进驻华龙公司查账时,华龙公司不予配合,经理杨华也不知去向。
  2006年1月10日,办案人员调查得知杨华使用江苏常州的手机号码后,连夜赶赴常州。1月11日,在常州市检察院的配合下,办案人员调取到了杨华的通讯记录。根据通讯记录,专案组锁定了一个北京民航售票处的电话。经过和北京民航售票处联系,办案人员证实杨华订的是11日早晨从北京飞往西安的机票,同时又订了12 日早晨从西安飞往兰州的机票。11日晚9 时,办案人员分别前往西安咸阳机场和兰州中川机场。12日早晨8时许,杨华在西安咸阳机场被办案人员截获,押回中卫。
  经审讯,杨华供述了他与王英福串供作伪证的犯罪事实。原来,1月8日,当杨华和王英福得知检察机关调查他们的消息时,2人分头到北京,在北京东方花园酒店签订了两份假协议。办案人员飞赴北京,提取到了王、杨2人在东方花园酒店活动的录像资料,又分别在王英福家和杨华办公室搜查到了 2人在北京签订的假协议。所有涉嫌犯罪的线索都指向了王英福。1月 23日,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王英福正式立案侦查。此时,王英福却消失了。专案组综合各方面信息,判断王英福很可能藏身于北京。
  偌大的北京,用大海捞针的方法寻找王英福显然不行。一次案情分析会后,办案人员将侦查范围缩小到了北京潘家园南里一部固定电话附近的9个重点住宅区。在排查其中一栋住宅区的物业资料中,办案人员发现了王英福在该住宅区的入住记录。2月3日下午4时,办案人员装扮成水暖修理工,将正准备潜逃的王英福抓获,并当场从其住处捜出10多万元现金。2月5 日,王英福被押回中卫。
  查微析疑案情大白王英福被抓,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办案人员认为,不能指望王英福自己交代问题,而是要用扎实的外围证据拿下王英福的供述。办案人员以宁夏荣恒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王英福行贿40 万元装修房子为突破口,掌握了大量王英福涉嫌受贿的证据之后,开始审讯工作。王英福曾10多年主管政法工作,对审讯工作抵触情绪很大,拒绝回答与案件有关问题。 一次、二次、三次,虽然审讯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但细心的办案人员发现,王英福表面上镇定自若,实则对自己地位的巨大落差非常恐慌。
  攻心为上,办案人员改变了审讯策略。 办事人员从党的政策、国豪法律到他的出身和家庭等进行说服教育,最终使王英福的心理防线瓦解。经王英福交代并查明: 1999年至2003年,王英福在任自治区土地局局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自治区残联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违规为宁夏长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宁夏荣恒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审签批准土地使用权手续,并非法收受以上企业财物折合人民币达2702687.50元,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罪。 随着案件侦查逐步深入,办案人员又把深挖王英福的余罪作为侦查重点。此时, 王英福也在看守所里大搞串供活动,不断利用同监号的刑满释放人员传口信、带条子。其中一名刑满释放人员提供说,王英福让他出去找一个姓陈的女子,叮嘱保管好一个身份证。办案人员立即调査并传唤陈某,最终查出了一个名为王永涛的身份证。 经核实,王永涛是王英福在国外上学的女儿。专案组査询各地银行以王永涛名义的存款。结果令人震惊 !王永涛的存款近千万元。经核实,王英福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共计人民币8825328.71元,美元 159028.36元,欧元3200.00元,日元 110849.00元。王英福已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006年10月底,案件侦查终结准备移交审查起诉时,王英福突然供述说,自己曾 2次借过四川绵阳彭某350万元,还给对方打了借条。当办案人员历尽艰辛终于在四川绵阳找到彭某时,彭某果真拿出了由王英福署名的2张共计350万元的借条,落款时间分别为2004年和2005年。案件陷入了迷团。职业的要求和案件的意外迷惑, 促使办案人员决心要把问题查个水落石出。办案人员立即到重庆市公安局对2张借条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结果认定,2张借条系同一时间、同一种墨水、同一种笔迹所为。虽然如此,彭某铁了心要“拯救”王英福,始终不配合专案组工作。案件陷入僵持局面。2006年11月30日,经自治区检察院一名副检察长与专案组组长一同会审, 彭某最终如实交代了与王英福合谋串供的事实。
  经过1年的艰苦努力,王英福一案成功告破。2006年12月4日,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将王英福起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针锋相对斗智斗勇2007年1月10日,王英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开庭。市检察院4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与王英福及其辩护律师的交锋,从法庭调查开始就进入了针锋相对阶段,这也是双方斗智斗勇的开始。
  王英福在庭审中全部翻供,拒不认罪, 自始至终否定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且当庭狡辩,丝毫无悔罪表现,并提岀其在侦查、起诉阶段的供述是受检察人员威胁逼供交代的。公诉人出示大量证据予以驳斥,当庭提供了侦査和审查起诉前期王英福如实供述时的同步录音录像证据资料,以及王英福写的认罪“悔过书”, 对王英福及其辩护律师的强词辩解给予了有力回击。
  1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判处王英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王英福不服,上诉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月 14日,自治区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于2月15日作了宣判。至此,本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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