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重奖查办王英福案功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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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0452
颗粒名称: 自治区重奖查办王英福案功臣
其他题名: 市检察院获奖励20万元
分类号: D916.3
摘要: 5月16 日上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召开查办王英福腐败案庆功表彰大会,对中卫市检察院及有功人员进行表彰。会上,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授予市检察院“查办重大案件有功集体”,奖励20万元; 授予高振宇等5名参与办案的检察官 “查办重大案件有功个人”,各奖励 2000 元 。
关键词: 检察院 政府表彰 商业贿赂

内容

本报讯 (记者田海军)5月16 日上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召开查办王英福腐败案庆功表彰大会,对中卫市检察院及有功人员进行表彰。会上,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授予市检察院“查办重大案件有功集体”,奖励20万元; 授予高振宇等5名参与办案的检察官 “查办重大案件有功个人”,各奖励 2000 元 。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自治区残联原理事长王英福(正厅级) 涉嫌受贿270多万元、1000多万元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立案侦查6件6 人,由市检察院成功侦破。此案水落石出后,自治区纪委给予王英福开除党籍处分,自治区政协给予王英福行政开除处分。
  王英福案是我区近年来查办的领导职级最高、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是最高人民检察院2006年挂牌督办的全国十大要案之一,被列为全区查处商业贿赂的首案。2005年12月29 日,市检察院接受自治区检察院指定查办王英福案后,历经1年多的艰苦侦查,王英福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英福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7 年2月1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的成功查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为表彰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能吃苦、勇破大案的精神,自治区检察院给该院记集体一等功;给中卫市检察院检察长高振宇、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高立柱分别记个人一等功;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思志、马国武、公诉处处长史天忠分别记个人二等功。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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