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检察院严管检察官八小时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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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0362
颗粒名称: 中宁检察院严管检察官八小时外行为
分类号: D630.3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近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发出“八条禁令”,规范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将党风廉政建设向八小时以外延伸。 中宁检察院自2001年以来,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全体干警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关键词: 干部作风 作风建设 廉政建设

内容

本报讯(记者杨倩英通讯员赵东霞)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近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发出“八条禁令”,规范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将党风廉政建设向八小时以外延伸。 中宁检察院自2001年以来,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全体干警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虽然取得了这些成绩,但院党组认为,检察干警时刻处于同犯罪和腐败现象斗争的风口浪尖,如果管理松懈,监督不到位,就容易被糖衣炮弹击中。因此,该院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提出“八禁”要求: 禁止接受或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等活动;禁止放纵自己、吃喝嫖赌,追求腐朽生活方式;禁止贪图钱财,接受贿赂;禁止利用婚丧嫁娶、工作调动、乔迁、生日等机会聚敛钱财;禁止未经批准用公款旅游;禁止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禁止用公款、公车垂钓、狩猎;禁止经商和参与经商活动、有偿中介、在各类经济实体中领取报酬。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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