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出台学校考核管理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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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0201
颗粒名称: 城区出台学校考核管理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分类号: G471
摘要: 为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校长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城区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中卫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近日,城区出台了《中卫市城区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卫市城区教育教学成果突出教师奖励办法》,对城区中小学校长实行“目标考核、分类排队、重奖激励、末位免职”的考核管理办法,对城区教育教学成果突出的教师实行重奖。
关键词: 学校管理 教育事业

内容

本报讯 (通讯员冯学渊)为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校长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城区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中卫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近日,城区出台了《中卫市城区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卫市城区教育教学成果突出教师奖励办法》,对城区中小学校长实行“目标考核、分类排队、重奖激励、末位免职”的考核管理办法,对城区教育教学成果突出的教师实行重奖。
  《管理办法》对校长的任职条件、校长的权利和义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城区学校分为高级中学、镇(乡)完全中学、直属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直属小学、农村中心完小和农村其他小学七大类,按照《中卫市中小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年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分类排队。 对考核第一名的高级中学、直属初级中学、镇(乡)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直属小学和农村中心完小按照类别分别给予8万元、4万元和1.5万元的现金奖励;对农村其他小学考核前5名的学校,分别奖励1万元。对市区初级中学、镇(乡)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直属小学、农村中心完小当年考核排名末位者和农村小学当年考核位居倒数5名者,校长向市教育局写出书面检査并提出整改措施;对连续2年排名末位者和农村小学连续2年排名倒数5名者,对校长进行解聘,解聘后新校长人选通过竞聘办法产生;对任职期间违纪违规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直接免去校长职务。
  《奖励办法》规定,任课老师所带班级学生考入清华、北大等名校1人次者,奖励6万元;所带班级文科和理科考生当年高考总成绩分别位居全区前30名、50名者,每人次各奖励4万元;所带班级考生当年高考成绩位居全市第一、第二、第三名者,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5000元;所带班级学生当年高考成绩位居城区第一、第二名者,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所带班级学生高考单科成绩居于全市前3名者,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办法》还为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各级各类竞赛及中考成绩中获奖和取得突出成绩的辅导教师、任课教师与班主任明确了奖励标准。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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