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撒和谐的李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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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9881
颗粒名称: 播撒和谐的李旺法庭
分类号: DF82
摘要: 李旺法庭是海原县法院现有的4个法庭之一,管辖海原县东部的李旺、高崖、兴隆3个乡(镇),辖区面积736.1平方公里、人口近8万人。在海原县山区,群众居住分散,交通极为不便,只有3名法官的李旺法庭,仅寻找一名当事人就得花一天或更多的时间。但是,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李旺法庭像一道温暖的阳光,温暖着一方百姓, 播撒着和谐。
关键词: 审判机关 法庭

内容

李旺法庭是海原县法院现有的4个法庭之一,管辖海原县东部的李旺、高崖、兴隆3个乡(镇),辖区面积736.1平方公里、人口近8万人。在海原县山区,群众居住分散,交通极为不便,只有3名法官的李旺法庭,仅寻找一名当事人就得花一天或更多的时间。但是,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李旺法庭像一道温暖的阳光,温暖着一方百姓, 播撒着和谐。
  2006年,为了该镇罗塘村一个财产纠纷案,李旺法庭的法官从调解、审判、送达、执行, 前后跑了 10趟;罗塘村距李旺镇有50公里的山路,而且车不能直接到达村子,还要步行5公里的山路。庭长罗炳博回忆说,去年秋天,在该案件执行返回的路上,突然下起了暴雨,坑坑洼洼的山路非常难走,一时间车陷入了泥坑中。前不着村、 后不着店的他们身边无铁锹, 只好用肩扛,用手挖。就这样, 他们硬是把车从3公里的山路上一步步推了出来。 近年来,李旺法庭辖区内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简易民事案件较多,为了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该法庭把强化调解功能作为法庭的核心工作。 罗炳博说:“狠抓案件调解工作,强化简易审理,全力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我们法庭的核心工作。”李旺法庭摒弃过去那种片面追求“坐堂问案”、“一步到庭”的机械审判观念和片面追求结案速度、片面追求结案率的效率观念,严格强调司法活动的实际效果,把调解当作化解群众矛盾、解决群众纠纷的重要手段去年,李旺法庭受理原告李某诉同村马某医疗费纠纷一案。原告和被告都是李旺镇红盖村村民,原告马某和被告李某由于地界纠纷打架,马某将李某打成轻伤,李某上诉马某索要200元的医疗费。“当事人为200元打官司,是为了挣回面子。”李旺法庭法官李建和说,“该案很简单,但很明显,以判决的形式去解决不但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还会使矛盾激化。”李旺法庭受理后,认为案子属邻里纠纷,从安定团结出发,决定调解此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工作, 李某和马某的矛盾得到了彻底解决。据悉,近3年来,李旺法庭在法庭诉讼外成功调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货运等纠纷100余件。去年,李旺法庭在海原县法院年终各项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一,被评为全院审判业务工作先进集体;今年年初, 该法庭又被中卫市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一次。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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