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学习贯彻《监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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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9546
颗粒名称: 专题学习贯彻《监督法》
分类号: D221/227
摘要: 4月12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专题学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并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姚文明作了学习贯彻 《监督法》专题辅导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彦奎、韩鹤仙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磊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纪峥,副市长孙贵宝、代荣民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彦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振宇应邀列席会议。
关键词: 地方会议 人大常委会

内容

本报讯(记者周晓兵)4月12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专题学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并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姚文明作了学习贯彻 《监督法》专题辅导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彦奎、韩鹤仙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磊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纪峥, 副市长孙贵宝、代荣民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彦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振宇应邀列席会议。 姚文明结合自己长期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详细介绍了《监督法》 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
  石磊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刻认识《监督法》立法的精神实质、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机关之间的政治关系和法律关系,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自觉性;要认真贯彻监督法,努力实现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监督工作;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市、区法检两院负责人,海原、 中宁两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城区各镇(乡)人大主席、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会聆听了专题辅导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新闻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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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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