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原则的纪检干部李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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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9216
颗粒名称: 坚持原则的纪检干部李万贵
分类号: K828
摘要: 李万贵是海原县纪委监察局的一名普通公务员,多年来一直从事信访接待、案件查办等工作。为人热情朴实,团结同志,贏得了单位领导的认可和同事们的好评。由于工作出色,2006年被自治区纪委评为案件监察先进个人,2007年1月受到中纪委监察部的嘉奖。
关键词: 基层干部 人物传记

内容

李万贵是海原县纪委监察局的一名普通公务员,多年来一直从事信访接待、案件查办等工作。为人热情朴实,团结同志,贏得了单位领导的认可和同事们的好评。由于工作出色,2006年被自治区纪委评为案件监察先进个人,2007年1月受到中纪委监察部的嘉奖。 在工作中,李万贵严格按照职责规定办事,面对违纪案件不徇私情,不畏阻力,严肃查办。2005年3月,在检查农村最低生活救助工作中,李万贵从救助对象花名册中发现一名乡干部涉嫌贪污农村低保救助金。他及时将这一情况向上级作了汇报,并建议纪委成立调查组对此事立案调查。之后,他与调查组其他成员一起走村串户,克服阻力,多方取证,最终查明这名干部虚报2户救助户,并领取救助金2100元。在查办过程中, 他又发现该乡将2004年地膜玉米补助款没有全额发放到农户手中。他将这一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建议对全县涉及到的镇(乡)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各镇(乡)在上报地膜玉米种植花名册时,没有逐户落实,而是由村干部报户,造成花名册与实际种植情况不符,致使补贴资金无法落到实处。针对这一情况,他与调查组建议纪委常委会将未发放的99056元补贴资金全部没收上缴财政,并对涉及的镇(乡)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两年来,他与同事在査办案件工作中,追缴违纪资金和挽回经济损失19.55万元。 李万贵善于学习,勤于钻研,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他先后参与查处10余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在案件查处工作中,他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守廉洁从政思想道德防线, 弘扬了正气,震慑了腐败,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刚正不阿、不畏权势、迎难而上、甘于奉献的可贵品质,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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