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包装过期代理商赔3500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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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9101
颗粒名称: 啤酒瓶包装过期代理商赔3500元
分类号: F760.3
摘要: 开启啤酒瓶, 没想到却割断了虎口肌腱,还住进了医院。 究竟是消费者的失误,还是经销商的错,3 月28日,中宁县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了这起纠纷。3月5日,中宁县鸣沙镇李滩村武某在家中用啤酒招待客人,当武某要打开第7瓶啤酒时,突然啤酒瓶口玻璃破碎,其左手虎口肌腱被割断,当晚家人将其送至县医院治疗。
关键词: 产品包装 啤酒瓶包装 消费者

内容

本报讯(通讯员张静)开启啤酒瓶, 没想到却割断了虎口肌腱,还住进了医院。 究竟是消费者的失误,还是经销商的错,3 月28日,中宁县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了这起纠纷。
  3月5日,中宁县鸣沙镇李滩村武某在家中用啤酒招待客人,当武某要打开第7瓶啤酒时,突然啤酒瓶口玻璃破碎,其左手虎口肌腱被割断,当晚家人将其送至县医院治疗。
  3月6日,武某父亲来到中宁县消费者协会投诉,他认为啤酒瓶质量有问题,啤酒瓶生产的日期有2002年的,也有2003年的,啤酒瓶存在质量隐患。
  该县消协通过深入调查了解,3月28 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啤酒代理商承担消费者武某全部治疗费2690元及住院治疗的护理费、误工补贴 810 元。 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啤酒时一定要査看啤酒的出厂日期,避免饮用过期变质的啤酒。国家提倡啤酒包装瓶使用期两年,国家明令禁止使用非“B”瓶。消费者在饮用啤酒时,一定要轻拿轻放,用专用启子开瓶,否则震动产生气体,可能引起啤酒瓶爆裂伤人。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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