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引黄自流灌区供水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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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8936
颗粒名称: 我市调整引黄自流灌区供水价格
分类号: F714.1
摘要: 为了解决农业供水长期低水价、低成本运行和供水工程严重老化失修带病运行的状况,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对城区引黄自流灌区的供水价格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新水价从2007年春灌起执行。农业用水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95分调整到2.45分。其中:干渠水价由每立方米1.55分调整到2分。
关键词: 供水价格 农业供水

内容

本报讯(通讯员杨成万如山)为了解决农业供水长期低水价、低成本运行和供水工程严重老化失修带病运行的状况,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对城区引黄自流灌区的供水价格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新水价从2007年春灌起执行。
  农业用水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95分调整到2.45分。其中:干渠水价由每立方米1.55分调整到2分,支渠水价由每立方米0.4分调整到0.45分;水产养殖、生态用水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3分调整到2.8分。 其中干渠水价由每立方米1.8分调整到2.3 分,支渠水价仍然维持每立方米0.5分标准不变;旅游、城镇和工矿企业用水由现行的每立方米4分调整到5.35分。其中:干渠水价每立方米3.84分(含排水费0.6分),支渠水价每立方米1.51分;从水工程取水的机关单位、村组及个体户的小扬水站,水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55分调整到2分。
  水价调整后继续执行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凡超定额用水一律实行加价收费,每立方米加价由1.2分调整到1.7分。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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