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部分超市出现过期食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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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8756
颗粒名称: 市区部分超市出现过期食品
其他题名: 市民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
分类号: R155
摘要: 近日,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不久前,他因在单位值班,早上起床后便在离单位附近的一家小超市里买了价值1元钱的绿豆糕充饥,可是,当他正准备食用时,却发现绿豆糕上长了毛,这让他大倒胃口。 记者在他提供的绿豆糕包装袋上看到,这种绿豆糕是由银川某食品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 2007年1月25日,保质期为第一、第四季度 40天,其他20天。随后记者对过期食品行了暗访,发现市区各大商场不同程度地存在过期和将要过期的食品。
关键词: 市场监管 食品检查

内容

本报讯(记者周晓兵)近日,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不久前,他因在单位值班,早上起床后便在离单位附近的一家小超市里买了价值 1元钱的绿豆糕充饥,可是,当他正准备食用时,却发现绿豆糕上长了毛,这让他大倒胃口。 记者在他提供的绿豆糕包装袋上看到,这种绿豆糕是由银川某食品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 2007年1月25日,保质期为第一、第四季度 40天,其他20天。
  随后记者对过期食品行了暗访,发现市区各大商场不同程度地存在过期和将要过期的食品。
  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不但要凭食品的外观和口感判断食品,更重要的是要看食品的有效期。
  市民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过期食品的处理监管,建立过期食品监控机制,商家和厂家要加强自律,不销售过期食品,让消费者满意放心;另一方面,可以邀请媒体和消费者进行监督,公开处理过期食品,或由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执行销毁,把过期食品的处理过程公开,同时也把制作食品的过程透明化,这样才能使百姓购买食品时更踏实,才能切实保障百姓食品安全。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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