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法院获“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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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8747
颗粒名称: 海原法院获“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称号
分类号: D912.7
摘要: 开栏的话:3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为宣传典型,营造氛围,充分展示我市在创建“平安中卫”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讴歌为建设和谐中卫作出重大贡献的集体、个人,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我报特开设《建设平安中卫共建和谐家园》栏目。希望大家积极支持,踊跃赐稿。海原县人民法院从老年人切身利益出发,全心全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关键词: 人权 维权

内容

开栏的话:3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为宣传典型,营造氛围,充分展示我市在创建“平安中卫”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讴歌为建设和谐中卫作出重大贡献的集体、个人,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我报特开设《建设平安中卫共建和谐家园》栏目。希望大家积极支持,踊跃赐稿。
  本报讯(实习记者杨倩英通讯员田风海杨彦礼)海原县人民法院从老年人切身利益出发,全心全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近日,该院被全国老龄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 称号。
  近三年来,海原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关于老年人赡养、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债务、财产所有权纠纷、伤害、继承等维权案件80余件。在有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他们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执法思路。在法定的审限内,海原县人民法院坚持快立、快审、快执行。对于案情较简单的案件,工作人员当即立案转入业务庭,最大限度地方便老年当事人,免得让他们再跑“冤枉路”;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尽可能地运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同时,注重对此类案件的执行,绝大部分案件在判决生效后都得到了及时执行。
  为了使老年人的家庭团结稳定,邻里关系和谐,海原县人民法院一直坚持以调解为主。近三年来共调解结案45余件,占全部案件的56%。同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院对确有困难的老年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几年来,共为老年当事人免交、减交或缓交诉讼费达4.5万元,有力地保障了老年人的诉讼权利;对案情复杂的案件,法院积极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对其提供司法救助,先后联系提供法律援助34人次。对生活困难的老年当事人,海原县人民法院还为他们解决路费及食宿费,路途较远且交通不便的老年人,还用警车专门送他们回家,受到了当事人好评。海原县人民法院的这些做法得到了全国老龄办、公安部、司法部的赞扬和肯定。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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