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福案终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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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7989
颗粒名称: 王英福案终审宣判
其他题名: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分类号: D924.392
摘要: 2007年2月1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英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7年1月19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英福不服,上诉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法院工作 受贿罪

内容

本报讯(通讯员王中宏)2007年2月1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英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7年1月19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英福不服,上诉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院二审裁定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处罚依法有据,均无不当,审判程序合法。王英福及其辩护人的上诉辩解及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据此,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治区高院已于2月15日向被告人王英福宣判并送达终审裁定。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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