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卫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310520020210005883 |
颗粒名称: | 海原“三停”“ 三不”再逼“老赖” |
分类号: | F830.34 |
摘要: | 海原县对尚未偿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11名工作人员采取停薪、停职、停岗的“三停”措施和实行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的“三不”政策,确保清欠工作顺利完成。4月6日,海原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就该县11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偿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问题,下发了《关于对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三停”“三不”措施的通知》,对该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事项作了强行规定。 |
关键词: | 农村信用社 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