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三停”“ 三不”再逼“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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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5883
颗粒名称: 海原“三停”“ 三不”再逼“老赖”
分类号: F830.34
摘要: 海原县对尚未偿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11名工作人员采取停薪、停职、停岗的“三停”措施和实行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的“三不”政策,确保清欠工作顺利完成。4月6日,海原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就该县11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偿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问题,下发了《关于对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三停”“三不”措施的通知》,对该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事项作了强行规定。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贷款

内容

本报讯(实习生彭红兵记者张晓勇通讯员王国强)海原县对尚未偿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11名工作人员采取停薪、停职、停岗的“三停”措施和实行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的“三不”政策,确保清欠工作顺利完成。
  4月6日,海原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就该县11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偿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问题,下发了《关于对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三停”“三不”措施的通知》,对该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事项作了强行规定。要求各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对本单位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三停”(“三不”措施,对执行不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据悉,该县财政局已经幵始停拨欠贷人员工资,用于偿还信用社贷款。县人事局从4月1日起对欠贷人员不予以调资。还清欠贷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经本人申请、县纪委与县农村信用社核实无误后,“三停”、“三不”措施才终止。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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