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捍卫消费“知情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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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5700
颗粒名称: 谁来捍卫消费“知情权”
分类号: C913.3
摘要: 日常生活中一些“毋庸置疑”的“权威认证”、“世界名牌”,最近受到公众的质疑。最具轰动效应的,一是京沪两地消费者起诉“全国牙防组”,对一起“权威认证”提出质疑;一是全国媒体围剿自称“百年品牌”的地板,调查结果发现,这种每平方米售价高达2000多元的地板,实际上只是国内一厂家生产、实际成本不过五六百元的“国货”。
关键词: 消费者 知情权

内容

日常生活中一些“毋庸置疑”的“权威认证”、“世界名牌”,最近受到公众的质疑。最具轰动效应的,一是京沪两地消费者起诉“全国牙防组”,对一起“权威认证”提出质疑;一是全国媒体围剿自称“百年品牌”的地板,调查结果发现,这种每平方米售价高达2000多元的地板,实际上只是国内一厂家生产、实际成本不过五六百元的“国货”。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认证的有无、产品是进口还是国货,其实并不重要。因为许多没有贴“全国牙防组”、“权威认证”的牙膏,只要是货真价实,市场上一样卖得红火。如今,消费者和媒体对拿权威与洋货当虎皮的产品穷追猛打,完全是出于对其暗箱操作甚至恶意欺诈的愤慨。由于经销商与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知晓程度上的信息不对等,在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争议上,消费者始终处于劣势。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 成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 正是出于这样的理念,《广告法》将 “真实、合法、健康、明白,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作为一切广告行为的基本准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但是,欺诈消费者的事情远没有绝迹,有巧舌如簧、街头行骗的,更有店大欺客、浑水摸鱼者。,无论是电信运营商的 “短信陷阱”,还是不法商家假借所谓的“权威”、“名牌”招摇撞骗,近年来层出不穷的消费欺诈屡禁不止,根子不在法规的欠缺上,而是市场监管的漏洞太多。 谁来捍卫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每个消费者对《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都烂熟于心并都像起诉“全国牙防组”的两位律师一样对簿公堂,不现实。更不可能要求每个消费者都具备“火眼金睛”,能识别自己消费或使用所有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真伪。通过一年一度的“3·15”提醒并增强公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固然重要, 恐怕更重要且更立竿见影的是,有关职能部门和权威机构积极主动地履行本职,真心诚意地为消费者营造诚信、放心的消费氛围。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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