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图书馆
中卫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中卫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报纸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城区部分租房户安全难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5327
颗粒名称:
城区部分租房户安全难保障
分类号:
F293.357
摘要:
近日,笔者从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欲提供房屋出租的住户必须到公安部门办理《房屋出租治安许可证》, 并与所属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后,方可进行房屋出租。笔者利用周末时间走访了城区一些房屋出租户,发现大部分房主都没有办理《房屋出租治安许可证》,租房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关键词:
公安工作
房地产租赁
内容
本报讯(实习生周晓兵)近日,笔者从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欲提供房屋出租的住户必须到公安部门办理《房屋出租治安许可证》, 并与所属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后,方可进行房屋出租。笔者利用周末时间走访了城区一些房屋出租户,发现大部分房主都没有办理《房屋出租治安许可证》,租房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在城区文昌镇黄湾村,笔者见到门口贴有“院内有房出租”字样的住户,便按门口留的联系方式拨通了房主的电话,对方是一位中年男子。在向他询问了房屋的价格后, 便问他是否有《房屋出租治安许可证》,回答是“你问那个干吗?”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无证对外租房,这样的房子住进去安全吗?在城区某学校教书的王娟老师说:“去年我在市区一房主家租了间房子,一天,我回到房里几分钟,院子里的两辆自行车就不见了。这样的出租房安全系数实在太小,我以后再也不租这种房子了。”对此,沙坡头区分局治安大队有关人员表示,他们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房屋出租户的排査整治力度,对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房主进行罚款、拘留,以确保外来人员及学生都能住上“放心房”。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阅读
相关人物
周晓兵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