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时应如何处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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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5256
颗粒名称: 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时应如何处理?
分类号: D630.9
摘要: 答: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 复查,并作岀结论。如仍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申诉。
关键词: 党组织管理 廉政建设

内容

答: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 复查,并作岀结论。如仍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申诉。中共中卫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主办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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