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12·19”氨气事故责任人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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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5100
颗粒名称: 中宁“12·19”氨气事故责任人受处理
其他题名: 宁龙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被处5万元罚款法人被罚款2万元
分类号: X928.02
摘要: 近日,由自治区安监局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査组对中宁县宁龙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12·19” 4人死亡、3 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原因进行了认定,并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2005年12月19日17时左右,中宁县宁龙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沉淀工段在清理 2号沉淀池工程中,发生一起4人死亡、3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65万元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关键词: 事故处理 安全生产

内容

本报讯(记者魏巍)近日,由自治区安监局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査组对中宁县宁龙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12·19” 4人死亡、3 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原因进行了认定,并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
  2005年12月19日17时左右,中宁县宁龙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沉淀工段在清理 2号沉淀池工程中,发生一起4人死亡、3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65万元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査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认定该起事故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责任单位宁龙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未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 管理混乱等原因受到了罚款5万元的处罚; 公司法人代表被罚款2万元,中宁县有关部门也受到了处理。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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