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1912年元月,中华民国成立,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结束。民国前期的中卫教育,旧学与科举废除,新旧思想交替,新学体制创立并发展,教育革新初倡,新文化思潮和民本思想宣传并流行。民初是中卫新旧教育承前启后的过渡期。
小学教育是民初中卫教育的主体,1912年 1月19日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依规定全国学堂改学校。此间中卫知事王瀚,率先将大公馆改建为中卫县立一区高等小学校(址今红太阳广场南侧),并设阅览室、讲习所、劝学所。 在文昌宫(今鼓楼西北角)设县教育会,这是中卫创办新学,教育革新的开始。随后,在县域镇罗、柔远、宣和、宁安四堡办起小学校8所,在 “五四”运动影响下,各地开始积极劝学,倡导识字,宣传“民以读为本”的思想,査禁私塾。 但受传统习俗及落后的经济基础影响,发展缓慢,入“洋学”人数不多。1921年左右赴外求学的卫籍学生陆续毕业返卫,新学师资补充,新学声誉扩大,县内续办小学校34所。1922年根据民国教育部《学校系统改革令》,小学统改为初级、高级小学校。截至1933年卫、宁分治时统计: 全县有中学1所,完小10所,初小41所,学级86个,教职员107人,在校生2357人,当年初小高小毕业生350人。其中,回族初小 2所,女子学校1所,有特色的小学校为:应理高级小学校,建校于1912年,是全省最大完全小学;贞贤女子初等小学,始建于1922 年,后更名为应理女校,是全省第一所女子学校;耍山堡回族初级小学,由马福祥捐钱 50串于1920年成立,是全县第一所民族学校,开中卫民族教育之先河。
小学教育发展的同时,中卫中学教育应运而生,民国21年(1932年)开办中学,定名为中卫初级中学,是宁夏全省县级第一所中学('今中卫中学前身)。但仅有初中无高中,发展缓慢,步履维艰,开课15门,年级班级各3个,学生不足百人,教员最多10个;设备简陋,经费匮乏,前期始终处在维持状态。
民国初期中32教育革旧布新,近现代教育体系初步确立,表现有教育管理行政方面: 1912年在文昌宫设劝学所,助知事承办全县学务,职责为劝学、兴学、筹建新学。1914年根据大总统5月23日电令,县办教育归县署直辖,但实为劝学所操办。1927年,按甘肃省政府7月26日颁发《县行政公署组织法》, 改知县为县长,县公署首设社会教育局,置局长、督学、文牍各一名,职责为管理学务,筹措教育经费,督办地方教育,首任局长李文茂; 学制:依1913年《壬子癸丑学制》规定:初小四年,高小三年,计七年。1922年按照北洋政府《学校系统改革令》初小四年,高小两年, 共六年,此学制沿用至1949年;课程设置:民初小学必修科为修身、国文、算术、体操、图画,随意课为手工、唱歌。1922年改国文为国语,修身为公民,加设自然课。同时应理学校首设英语科(此为中卫最早的外语教育)。 1928年小学增设三民主义、党义、童子军课。 1932年秋,按民国教育部颁《小学课程标准》,小学开公民、卫生、体育、国语、社会、自然、算术、劳作、美术、音乐10科。但因师资设备所限,各校除国语、算术外,其他课有减无增;教学计划:民初小学授课30分钟为一堂。 1917年规定每周授课节数:初小22节至29 节,高小30节至32节。1923年后仅规定各学科每周教学时数,计划由学校统筹安排;授课法:基本是注入式:先生讲,学童听,死记硬背。秉承“板子不响,学问不长”的古训,无长进者,施以体罚,教学法陈旧,多系简单的重复,“算术不离手,英语不离口,国语重写作, 日记天天有”,是当时教学经验的概括;管理制度:基本为校长负责制。民国后,堂长改称为校长,每级设级任教员。1930年后除校长外,设教育、训育、事务主任,组成校委会管理学校;校历实行学年制,当年8月1日至次年 1月31日为第一学期,2月1日至当年7月 31日为第二学期,寒暑假长短不一,据农事安排;学规:依学校与训育制度执行;考试:分平时测验、期中考査、期末考试,百分制,可升留级或跳级。
民国初期,中卫教育人才的培养与输送与新学相适应,卫地赴外求学者增多,自- 1920年起至1933年,全县赴外就读中学、 师范、专科学校者48人。1929年至1932年共有4人考入外地现代大学。师资构成与管理产生变化:1929年宁夏建省时,除私塾外,校长由县府委派,教员由县教育科管理,任教者多为清末教员,后逐渐为游学回归或客籍中学、师范生替代。1933年卫、宁分治时,全县有教职员114人,其中中学教员 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