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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农业部发表致全国农民朋友公开信 提醒买农资“三要三不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4939
颗粒名称:
农业部发表致全国农民朋友公开信 提醒买农资“三要三不要”
分类号:
S22
摘要:
春耕在即,农业部21日发表了一封致全国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使用农资时要注意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看证照。要到有经营资格、证照齐全、 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经营商店购买。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的农资。
关键词:
农业部
产品质量
内容
据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 春耕在即,农业部21日发表了一封致全国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使用农资时要注意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看证照。要到有经营资格、证照齐全、 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经营商店购买。 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的农资。
二要看标签。要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名称、 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事项,査验产品质量合格证。
三要留票据。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
这封公开信还提出,要科学使用农资,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当农资质量出现问题或因使用农资产品发生损失时,不要延误时机,要及时请当地农业部门组织鉴定,评估损失,并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当地农业、 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业部殷切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一旦査实,农业执法机构将认真履行职责,严惩坑农害农不法分子。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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