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调有线电视营业性终端收视维护费标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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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4793
颗粒名称: 我市下调有线电视营业性终端收视维护费标准
分类号: C913.3
摘要: 为进一步减轻经营企业和群众负担,规范有线电视传输网络收费行为,根据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近日,市物价局、 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降低有线电视营业性终端收视维护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下调有线电视收视营业性终端收视维护费标准,进一步规范维护费收费行为。
关键词: 居民消费 有线电视

内容

本报讯(通讯员李崇新)为进一步减轻经营企业和群众负担,规范有线电视传输网络收费行为,根据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近日,市物价局、 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降低有线电视营业性终端收视维护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下调有线电视收视营业性终端收视维护费标准,进一步规范维护费收费行为。通知要求,市广电局自2006年1月1日起,降低有线电视营业性终端收视维护费,其标准由现行每月每个终端60元调整为13元(包括转播中央电视台加密的4套节目的收视维护费每月每个终端3元);现行向住户(个人)收取的收视维护费(每个终端每月13元),凡属特困户和下岗职工的用户,可凭有关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给予适当减免。同时,取消有线电视停机封口(含启封)费收费项目,今后凡因故停机需办理停机封口或启封手续的,一律不得再行收取停机封口费。 自2006年1月起,允许用户在每年3,月底前和9月底前分别缴清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收视维护费,严禁通过媒体或其他手段强制要求用户一次性缴清全年的收视维护费。同时还规定了滞纳金标准, 统一为每日2‰,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 对擅自更改收费时限强制用户交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分解收费项目及不公示或收取公示范围以外费用价格的违法行为,可通过“12358”电话向市物价局举报。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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