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卫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310520020210003883 |
颗粒名称: | 山西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卖官”受贿终审被判15年 |
分类号: | D630.9 |
摘要: | 16日记者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妻子王临风被免予刑事处罚。 经审理査明,2000年4月至2004年5月,被告人武保安在担任临汾市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大肆“卖官”,先后为滑国红、翟明星、郭参俊等28人在职务提升、工作调整、个人进步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29次非法收受对方人民币88.8万元。 |
关键词: | 受贿罪 反腐倡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