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计价器竟成摆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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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3669
颗粒名称: 出租车计价器竟成摆设
分类号: C913.32
摘要: 近日,笔者乘坐一辆面的从汽车站到城北村,到达目的地之后,司机要价5元钱。当笔者要求按里程计价器的计费收费时,司机却说,市区内不打表。
关键词: 居民消费 公共交通

内容

本报讯(实习生马永福)近日,笔者乘坐一辆面的从汽车站到城北村,到达目的地之后,司机要价5元钱。当笔者要求按里程计价器的计费收费时,司机却说,市区内不打表。 出租车内的里程计价器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它的使用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但在中卫市区,笔者发现部分出租车的里程计价器却没有了 “用武之地”,取而代之的是车主和消费者之间无休止的讨价还价。计价器俨然成了 “摆设”。 笔者走访的出租车司机和市民都认为, 没有必要使用里程计价器,大家商量好价钱就可以了。 对此,笔者采访了中卫市运管处。据运管处何煜科长介绍,按规定,出租车载人时必须按里程计价器的计费来收取费用,但是大多数出租车司机和市民都没有这方面的意识,讲好价钱就行了。“尽管他们讲好了价钱,但有时候因为-些没说清楚的原因,出租车司机和乘客经常发生纠纷。”何煜随后说。
  笔者在《中卫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中看到,“不按规定安装或使用里程计价器的,由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暂扣《车辆运营证》和标志牌,可以并处100元至2000元的罚款”。运管处提醒广大市民,乘坐出租车时, 要注意选择有“宁ET”标志的车辆,以免误乘黑车。出租车中,面的收费标准为3公里以内3元钱,夏利为3公里以内4元钱。每天晚上11点以后在原来收费的基础上涨1元钱。 在节日期间的收费标准和平时一样,出租车车主没有权利私自涨价。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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