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污染属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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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2756
颗粒名称: 松花江污染属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其他题名: 目前尚无群众由于饮水出现问题 中石油派代表向黑龙江省道歉
分类号: X503
摘要: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24日下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松花江流域水污染事件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据专家估算约有100吨左右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目前还没有群众由于饮用松花江水而发生问题。张力军介绍,这次污染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物,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通过吉化公司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
关键词: 环境污染 松花江 饮用水

内容

据新华社11月24日电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24日下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松花江流域水污染事件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据专家估算约有100吨左右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目前还没有群众由于饮用松花江水而发生问题。
  张力军介绍,这次污染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物,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通过吉化公司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他表示,国务院等各级部门髙度重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事件,事故发生后,环保总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目前, 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建设部均已派出专家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共同应对此次环境突发事件,力争将污染损失降到最低。
  据了解,哈尔滨市下游共有三个饮用水源取水口。肇东市每年从松花江提水两次至肇东水库,今年已经提水完毕,不再使用江水;大庆采油十厂企业自备水源涉及部分职工饮用水;依兰县的达连河镇在松花江上取水。
  24日18时左右,较高浓度污染带通过哈尔滨市引用水源取水口上游16公里苏家屯断面。张力军透露,污水团的行进情况正随时向沿线各地通报。在污水团通过哈尔滨后,如果水质还不能完全达到标准,这些地方也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2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曾玉康专程前往黑龙江,代表中石油向黑龙江省道歉。
  曾玉康说,他是受中石油党组和陈耕总经理的委托,专程来拜会黑龙江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代表中石油集团公司对其所属企业对松花江水体造成污染,给沿江市县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给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工作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他表示,中石油有责任、有义务帮助黑龙江省解决问题,解决困难。
  应黑龙江省政府的要求,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总公司钻井队将来哈尔滨市帮助在哈的大专院校、供水供热企业新打约 100 口深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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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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