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园村老年人享有“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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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2615
颗粒名称: 东园村老年人享有“特殊”待遇
分类号: D669.6
摘要: “给我们老党员发工资,这在十里八乡还是第一次。是党的政策好,真要感谢共产党! ”城区文昌镇东园村65岁的老党员汪福珍满心欢喜地说。
关键词: 老年人生活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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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张凤玲)“给我们老党员发工资,这在十里八乡还是第一次。是党的政策好,真要感谢共产党! ”城区文昌镇东园村65岁的老党员汪福珍满心欢喜地说。他已连续3年收到村上定期发放的补助,像他这样的老人,东园村还有144位。 给60岁以上的老党员和70岁以上的村民发补助,这在东园村已不是新鲜事。从2002年开始,东园村60岁以上的党员每人每年可享受村委会发的300元的补助,70岁以上的党员每人每年享受400元的补助。从2004年开始70岁以上的村民每人每年也可享受到200元的补助。东园村回族村民闫凤英今年75岁,老伴已去世27年,平日心脏不好,儿女的日子也困难,她每月依靠50元的低保生活, 自从有了村上每年发的补助,生活不像以前那么困难了。同时东园村还为自然死亡或意外死亡的困难家庭一次性补助丧葬费500元。 . 东园村为村民和党员发放补助,在我市尚属首例。据东园村村支部书记李西平介绍,东园村现有常住人口 3404人,其中70岁以上的村民有86人,60岁以上的老党员占全村党员总数的37%,村子发展到今天,离不开这些老党员和老村民的努力。在村集体经济壮大后,村委会有能力为这些老同志做点事,在生活上给予帮助,使他们安享晚年。他表示,他们还将把这种活动继续下去,使东园村更多的党员和群众得到实惠,以促进东园村经济整体快速发展。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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