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官桥小区燃把“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2450
颗粒名称: 谁为官桥小区燃把“火”
分类号: C913.3
摘要: “官桥小区暖气到现在还没通上,负责小区供暖的管委会说散就散,锅炉没人烧……”11月10曰,中卫市区官桥小区住户黄女士打电话向本报反映。
关键词: 居民生活 供暖问题

内容

“官桥小区暖气到现在还没通上,负责小区供暖的管委会说散就散,锅炉没人烧……”11月10曰,中卫市区官桥小区住户黄女士打电话向本报反映。 记者来到官桥小区,就电话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釆访。记者了解到,小区两幢楼共90户居民的暖气没通上,小区供暖问题没人管,住户怨声载道。11月10日中午时许,在官桥小区2号楼3单元楼门口,李女士抱着不满1岁的小孙子在晒太阳。她告诉记者,楼上屋子太冷,在外面晒ー晒太阳还好一点。同幢楼一楼住户王女士家中已生起了火炉。 据了解,2003年因供暖问题,该小区住户自发成立了官桥小区管委会。管委会原主任张志强告诉记者,他从2004年接手管委会工作,去年10月,为解决小区供暖问题,管委会把锅炉承包给了官桥村村民路长春。但在为小区供暖1个月后,路长春提出亏损太多,不愿继续承包下去。
  此时管委会决定按每平方米2.6元的标准向住户收取采暖费,免去路长春8000元的承包费。 后来在采暖费的收取上,交费早的住户参照2003年每平方米2.1元的采暖价上交了,交费迟的住户则是按管委会定的每平方米2.6元的价格上交了采暖费。倪女士说,去年她家按每平方米2.6元的标准共交采暖费1080元,而与她家房子面积一样大的黄女士家才交了 800多元,是按每平方米2.1元交的。依照管委会定的采暖价标准,还没有“交清”的住户,每平方米再补交0.5元。但部分住户认为管委会无权定价,双方产生了矛盾。 管委会因暖气费的事无法与用户协商解决,也未能将锅炉承包出去。今年10月9曰,管委会以一纸通知的形式向小区住户宣布解散。在没有人牵头向外承包锅炉的情况下,直到现在,官桥小区住户家中暖气依然是冷冰冰的。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阅读

相关人物

张凤玲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