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争吵3日丈夫竟下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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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2173
颗粒名称: 与妻争吵3日丈夫竟下毒手
分类号: D9
摘要: 10月30日午夜中宁县新堡镇发生一起杀妻案。 犯罪嫌疑人高某现年33岁被害人田某。现年27岁。二人夫妻关系,均无正式工作,家住中宁县新堡镇固海扬水管理处家属院内生有一3岁小男孩。
关键词: 刑事案件 投案自首

内容

本报讯(通讯员吴彩华张文歧)10月30日午夜中宁县新堡镇发生一起杀妻案。
  犯罪嫌疑人高某现年33岁被害人田某。现年27岁。二人夫妻关系,均无正式工作,家住中宁县新堡镇固海扬水管理处家属院内生有一3岁小男孩。
  10月27日,高某与妻子田某从新疆摘棉花回到中宁。中午,夫妻二人赶到海原县李旺镇高某的哥哥家。当晚田某十分思念在红寺堡婆婆家的孩子,让丈夫高某去接孩子。因为路途遥远,高某与妻子意见不合。随后两人发生争吵,在哥哥家折腾了一宿。第二天,夫妻二人回到了中宁家中。当日,夫妻二人再次争吵不休。10月29日田某去了娘家晚8时左右回到家中。高某田某在周海扬水管理处家属院的住所是花了2.3万元买的二手房。因为房款的事情,双方争吵更甚。想到家中经济窘困.田某强逼丈夫出去打工。无奈下高某出门打电话联系打工事宜,不想回到家中却进不了家门门。直到晚11时左右,高某才进屋。夫妻二人再次争吵起来,继而撕打在一起。
  连续3日争吵不休想到这样的家庭生活不知何时才能摆脱高某气愤而无奈。10月30日凌晨1时许,仍在生气的高某走进厨房拿出菜刀,向妻子田某砍去。此时田某正背对着高某,她根本没想到丈夫会向她下此毒手。毫无防备的田某右颈部静脉被砍断导致当场死亡。事后高某。打算跳楼自尽,于是他给自己的哥哥、姐姐和公安机关分别写下了遗书,嘱托亲人照顾父母和自己的孩子,向公安机关供述杀人的经过。但他觉得自己跳楼的行为会被人所不齿,于是连夜翻过小区的院墙,来到中宁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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