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欠了采暖费 连带房东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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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2136
颗粒名称: 租户欠了采暖费 连带房东被起诉
分类号: TU995
摘要: 10月19 曰,城区文昌北街汇丰绿色购物中心负责人何娜突然接到法院的一纸传票。她深感不解,当即向法院询问缘由,才明白事情是因租户张成立引发的。2004年5月,何娜将位于步行街的三层楼房出租给了大丰收鱼庄的经营者张成立,并签订了3年的出租合同。合同中注明出租期间采暖费由张成立承担。
关键词: 城市供热 采暖费 民事纠纷

内容

本报讯(实习生何佳凤)10月19 曰,城区文昌北街汇丰绿色购物中心负责人何娜突然接到法院的一纸传票。她深感不解,当即向法院询问缘由,才明白事情是因租户张成立引发的。
  2004年5月,何娜将位于步行街的三层楼房出租给了大丰收鱼庄的经营者张成立,并签订了3年的出租合同。合同中注明出租期间采暖费由张成立承担。去年这套房子釆暖费总计 4913.6元,而张成立只交了 2500元。 如今,东城供热公司由于张成立拖欠采暖费而起诉何娜,并定于11月3曰开庭审理。何娜觉得冤,找到张成立商量。张成立说,去年冬天通暖前,他先交了 2500元的采暖费。通暖后发现这三层房子中每层都有一组暖气不热, 便与房东一起去找供热公司请求解决。 东城供热公司随后派人来修了两次,都没找出确切原因,暖气依然不热。张成立的鱼庄因室内太冷,客人都不愿意来就餐,生意非常冷淡。入冬以前每天营业额可达3000多元,天冷后每天只有 300元-400元的收入。张成立一看太影响生意,便开始使用空调,这样下来每月电费比原来增加了 1000多元,支出远远超过收入。通暖期快结束时,东城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来收取另外的 2413.6元采暖费时,张成立认为由于暖气不热导致他的损失很大,而且不知暖气是否能修好,所以不愿意交。但他表示如果能修好,会立刻把拖欠的采暖费补上。为此,租赁双方各持己见,结果不欢而散。
  据东城供热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张成立自己通下水道时,砸破了旁边的暖气管道,下水道的水流到了暖气管道里,导致暖气不热,而且下水道里水太深下不去人,也没办法修理。如今他又不愿意交去年拖欠的采暖费,公司只能找房东通过法律来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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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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