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冲突与协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1729
颗粒名称: 论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冲突与协调
分类号: D923.6
摘要: 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史红权:无权处分制度是《合同法》颁布以来倍受争议的一项制度。其之所以倍受争议,原因之一在于我国民事立法体系的不完善, 但更多是由于无权处分所引起的法律关系复杂所导致。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关键词: 合同法 律师

内容

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史红权:无权处分制度是《合同法》颁布以来倍受争议的一项制度。其之所以倍受争议,原因之一在于我国民事立法体系的不完善, 但更多是由于无权处分所引起的法律关系复杂所导致。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善意取得制度适应我国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但我国现行立法对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并不完善,甚至于在《民法通则》中没有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其实质是原财产所有权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涉及到民法财产所有权的静态安全与财产交易的动态安全保护的优先与取舍。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