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十条措施抓政风行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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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1500
颗粒名称: 市国税局十条措施抓政风行风
分类号: D261.3
摘要: 一、 牢固树立“政风行风建设无小事” 的责任意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全体干部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五不”:温度不降、标准不低、 劲头不减、手段不软、工作不松,不断提高社会评议满意度。
关键词: 国税局 作风建设

内容

一、 牢固树立“政风行风建设无小事” 的责任意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全体干部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五不”:温度不降、标准不低、 劲头不减、手段不软、工作不松,不断提高社会评议满意度。 二、 继续深化“满意在国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严格落实“五比五查”竞赛内容和承诺服务制、首问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三、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落实好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坚持依法行政,对执法不当和违规执法的现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 在办税服务厅严格落实“一窗式” 管理和“一站式”服务,强化“一事不过二”的服务观念,努力简化办税程序,减少审批环节,让纳税人跑最少的路,办最满意的事。五、 大力开展建设节约型国税机关活动,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支为重点,以培养干部的节约意识为根本,努力创建节约型国税机关。 六、 严格落实税务人员廉洁自律“十五不准”规定,加强廉政勤政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査处行业不正之风,对故意刁难纳税人、利用职权向纳税人借钱借物、压价购买商品等不廉洁的人和事,严格按照廉政规定严肃处理。 七、 严禁强行为纳税人制定税务代理和违规参与税务代理活动,不准以任何名义在税务代理机构报销费用或在税务代理机构“搭车”向纳税人收费。 八、 严格遵守区国税局“五条禁令”, 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对本单位出现的作风散漫、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以及在政风行风整治过程中顶风违纪的人和事,一经査实,从严处理。 九、 广泛开展民情民意调査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召开税企座谈会、处理来信来访等方式,认真处理纳税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十、市、县局成立政风行风督察组,不定期地开展内部督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以督察促政风行风,以整改转政风行风。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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