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9.27”特大沉船事故肇事者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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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1369
颗粒名称: 四川“9.27”特大沉船事故肇事者被判刑
分类号: D926.22
摘要: 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曰前对去年发生在该县的“9.27”特大沉船事故案进行公开审理,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祝继学有期徒刑5年、梁广明有期徒刑4年。
关键词: 四川 沉船事故

内容

据新华社9月1日电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曰前对去年发生在该县的“9.27”特大沉船事故案进行公开审理,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祝继学有期徒刑5年、梁广明有期徒刑4年。
  2004年9月27日,由祝继学经营、梁广明驾驶的“川蓬客029”号客船,从蓬安县万和乡史家坝码头开往金溪镇码头。该船在未经检査、清点乘客人数以及签单发航就违规起航。当船行至处于施工期间的金溪航电枢纽工程二期左岸工程围堰处时,因严重超载(核定乘客80人,船员2人,实载143人),再加上驾驶员对危险程度估计不足等原因,造成客船翻沉、致6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20余万元的特别重大事故。案发后,梁广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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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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