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引向深入、强化社会监督,现将54个政风行风评议参评单位和4个政风行风评议征求意见单位的承诺向社会公幵、望广大人民常众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
投诉电话:市纪检委信访室:7027579 市纠风办:7012218中卫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O五年九月一日中卫市纪委监察局一、 认真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和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或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所受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受理经济发展环境方面以及其他涉及党风廉政方面问题的投诉。 二、 加强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保证政令畅通,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监督办法进行监督,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 加强对各县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督促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权力。 四、 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 实行委局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的下午。地址: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署实名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 六、 严格执行办案工作纪律。 七、 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 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基本要求, 处理违纪违法案件。 八、 保障和维护党员、国家公务员的民主权力。以上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7027579 7012218中卫市委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公文处理办法》办理文件,规范公文运行程序。起草、审核文件把好政策关、文字关、格式关和语言关,文电等机要件的办理及时、准确、安全,努力达到优质高效。 二、 文稿起草坚持吃透上情、摸清下情、沟通外情,符合中央、自治区党委精神,反映中卫实际,体现市委意图,贴近领导风格,逻辑严密、观点鲜明、文风朴实、表述准确、格式规范, 增强针对性、时效性、指导性。 三、 严格会议审批制度,提前筹划、周密安排、主动服务、勤于协调、不出纰漏,做好会务组织服务工作,同时努力做好控制会议数量工作。 四、 紧贴市委中心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对全市政治、经济、稳定方面和重大活动、 社情民意及市外政治经济动态超前及时报送。五、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按照市委领导同志的指示,积极幵展调査研究,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建议和决策参考。 六、 协助市委抓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査,抓好全市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抓好自治区党委、市委领导同志批示的督办落实,推动领导工作意图的实现和有关问题的解决。 七、 勤政廉政,恪尽职守,以良好的政治、 工作、自律形象,忠实履行本职职能,努力做到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八、 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坚决不以工作条件或借领导同志名义谋取私利,坚决不做有损于党的形象的事情。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7028929中卫市委组织部一、 坚持从严治部,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 二、 坚持公道正派,努力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 三、 加强同党员干部群众的联系,切实增强组织部门作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的亲和力。 四、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提拔”现象。 五、 实行部长信访接待日制度。每月15曰下午由一名部领导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力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六、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在收到有关单位请示事项后,15日内答复办理完毕;因特殊情况一时不能办理的,说明情况求得谅解;査阅干部档案、办理出国政审和党组织关系等,只要符合规定,不推不拖,即审即办。 凡违反以上承诺者,一经发现并査实,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再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是一般工作人员的,一律先下岗,再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公职。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投诉电话:12380 7012050中卫市委宣传部一、 对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求协调配合的社会宣传工作不推、不拖,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 二、 精心策划、协调指导中卫广播电视台、中卫曰报宣传好市委、政府和各部门、各行业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 三、 积极主动收集新闻信息,协调组织市外新闻媒体加大对我市的宣传力度,为提高中卫的知名度、美誉度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四、 对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提出的外宣品制作项目及时登记审査,符合条件的, 一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三日内给予答复,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 对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报送的外宣资料随时审査,当场给予答复,并签署审査意见。对通讯员报送的新闻稿件,修改审査工作当场完成。 六、 在上级宣传部门主管的各类职称评定中,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及时推荐上报。 七、 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或推荐、评选各类先进典型中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降低条件,不循情照顾,不接受吃请,不收礼品。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7012298 7012125中卫市委统战部一、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信访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群众来访、 办事、咨询要热情让坐,一杯热茶,笑脸相迎。能及时办理解答的立即办理,不能办理的讲明原因并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二、 树统战干部形象,建党外人士之家。在统战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按照“尊重人、理解人、帮助人、团结人”的要求,把各方面的人士团结到市委的周围, 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新中卫的伟大事业上来。
三、 深入开展民主党派与中共合作共事的传统教育,增强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四、 加强与民族宗教界人士的联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抵御境外势力渗透,及时排除和处置一些不利稳定的隐患和苗头。 五、 妥善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 凡违反以上承诺,情节轻微的,责令过错人公开检査,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令调离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7012728 7037796 7012574中卫市政法委一、 围绕市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和上级部署,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研究部署政法、综治工作,有效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 二、 每季度召开一次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会, 针对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工作措施和对策,为市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三、 半年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及时通报领导责任制执行情况。对由于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导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单位和领导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委机关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扎实开展执纪执法检査活动,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严格遵守党纪、政纪,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四条禁令”等有关规定。 五、及时办理上级部门转办、督办案件和群众来信来访案件,案件办结率达80%以上。对来机关的办事人员和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凡违反以上承诺者,一律先免职或停职,再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以上承诺,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7012060中卫市机构编制办公室一、 凡咨询或查询机构名称、核编数量、领导职数、机构规格、属性和空编调配人员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查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规和程序等相关事项,当日内予以答复。 二、 申请办理调整机构、编制等事项,对符合审批权限和程序的机构编制事项,及时审核申报市编委会,经编委会研究后3个工作曰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三、 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事业单位在申请办理事业单位设立、年检、登记、变更、注销等相关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登报公告。 四、 受理査处举报、投诉机构、编制等案件的事项,30个工作曰内予以答复。 五、 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人来电咨询有关问题的,第一位接待或接听的工作人员要认真答复询问,导示所能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做到态度热情,解答耐心,不搪塞、不推脱。 六、 做到勤政廉洁。不得利用审核审批机构编制事项及审核办理事业单位登记和机关、 事业单位空编进人事项谋取私利。 凡违犯以上承诺,一经査实,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免职,再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是一般工作人员的,一律先停职检査,再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直至幵除公职。 以上承诺,恳请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7035777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 服从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的监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 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为诉讼参与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诉讼便利。在坚持已有便民措施的基础上,设立当事人接待室和便民服务台。大力开展司法救助,依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 三、 加强队伍建设,逬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和其他公务活动中要做到行为规范、用语文明、着装整齐, 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
四、 狠抓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及市中级法院《关于法官公正执法、廉洁自律“三条高压线”的规定》,严肃査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 五、 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依法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严格执行诉讼法关于审限的规定,做到不超审限,对刑事犯罪嫌疑人不超期羁押,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六、 注重调解,定纷止争。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和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尊重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凡违反以上承诺,经査实,是领导干部的, 一律先免职,再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是一般干部的,一律先停职检査,再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工职。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3961983 3961993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方针,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 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 为中卫的政治稳定、社会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一、 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三、 实行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公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 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律师执业的权利。 五、 严格法定办案期限,不超期羁押。 六、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妥善处理涉检上访问题。 七、 文明执法,不耍特权,严禁刑讯逼供。八、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一切活动。 举报监督电话:7022000 7019886中卫市总工会一、 积极开展职工技术大比武活动。广泛开展以“创优质产品、创优质服务”活动为主要载体的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学技习武、投身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 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 活动,培养一批学习型班组示范单位和学习型先进职工,不断提高我市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二、 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大力推行厂务(校务、院务)公开制度。加强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力度,努力维护广大职工政治、经济、文化权益。 三、 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大力学习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合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全市企业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情况的监督指导和执法检查。 四、开好第一次工会代表大会,全面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 五、 实施送温暖工程。充分发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作用。继续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继续做好困难劳模的帮扶工作。 六、 加强基层工会工作。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会组建,大力发展逬城务工人员和劳务工加入工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逬城务工人员的维权工作。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7012409中卫市妇联一、 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二、 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热情接待前来办事、咨询的人员,态度和蔼,不推诿,不扯皮,耐心解答,认真办理。 三、 加强调查研究,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四、 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动员妇女投身“三大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双合格”活动,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发展。 五、 认真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建立健全我市“110” 反家庭暴力预警系统和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 六、 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广泛开展“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 凡违反上述承诺者,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免职,再视其情节予以纪律处分;是一般干部的, 一律先下岗,再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7012549共青团中卫市委一、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规定开展工作,切实服务于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成长成才需要。 二、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办事、咨询,能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三、 加强调査研究,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加强对基层共青团工作的指导。 四、 大力选树和表彰优秀青年典型,遵循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受表彰的优秀典型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示。 五、 加强对希望工程、保护母亲河、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等团的品牌活动的实施和宣传,切实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社会的认知度。 六、 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带领全市各级团组织大力推逬区团委提出的“五项工程”,切实服务全市广大团员青年。 七、 抓好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和文明机关工作,使共青团中卫市委更好地为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服务。 凡违反以上承诺,情节轻微的,责令过错人公幵检査,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 责令调离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7012068中卫市科协一、 实行首问负责制。办事人到科协办理事宜,第一接待人要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立即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帮助联系有关科室和负责人。 二、 加强学会(协会)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学会(协会)评价体系,搭建学术交流、为经济社会服务及为会员服务的平台,提高市科协对学会(协会)的凝聚力,提高学会(协会)对科技工作者和会员的凝聚力。 三、 组织好一年一度的中卫科技周活动,协调统筹好全国科普日等重点活动,举办好大型科普展览,做好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军营巡展活动。每年完成20场次的科普展览活动。 四、坚持办好一年一度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五、 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加强农村经济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办好一年一度的“科普之冬”活动。 六、 •坚持廉洁从政,正确履行职能,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颁布的“五不准”,着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和文明机关的工作,使科协更好地为广大科技人员服务。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7012308中卫市残联一、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抓好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落实,依法保障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 对于《残疾人证》的办理程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和康复、教育、扶贫等项目,一律实行公开办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 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职业道德规范,坚持进村入户调査研究, 坚持现场办公,坚持联系残疾人贫困户制度,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四、 多方争取项目,多渠道筹集资金,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方面,每年为残疾人办几件实实在在的好事,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 五、 坚持实行首问责任制,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对前来办事的残疾人做到主动、热情、 耐心、细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 六、 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观念,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行为。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7023645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一、 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和《自治区政府公文格式规定》办理文件,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规范公文高效运转程序,逐步实现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 起草、审核各类文稿做到符合政策、贴近实际、逻辑严密、语言严谨、格式规范,体现市领导意图,反映中卫实际,增强指导性、针对性、 实用性、时效性。 三、 严格会议审核把关,努力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提前筹划、周密安排、主动服务、勤于协调,会务组织井然有序,做到会议主题明确、会议准备充分、会议效果明显。 四、 安排领导公务活动周密紧凑,细化方案, 协调有方,环节落实,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络衔接工作。
五、 紧紧围绕市上的重大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幵展调査研究,提出有分析、有对策、实际实用的建议和决策参考;总结和推广全市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六、 督促检査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有关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抓好自治区和市委、政府领导批示的督办工作,贯彻市领导的工作意图,解决有关问题;督促检査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七、 及时通过相关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发布各项政策、政府的重要决定和政务新闻,提供正确的政策导向和积极的舆论引导。
八、正确分析各种信息,妥善处置各种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九、坚持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恪尽职守,敬业奉献,热情为市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及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定, 督,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査实,严肃不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 欢迎社会各界对市政府办公室干部加强监处理。投诉举报电7012357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且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自资料按照要求报送齐全后,在1个工作曰内完成项目备案工作。 二、 对于不使用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项目和列入自治区核准目录的项目,自材料按照要求报送齐全后,在20个工作曰内决定是否同意出具核准文件。 三、 对于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属于审批职权范围,资料真实齐全,建设条件落实,且不需要提请市政府、人大审核或举行听证的政府投资项目,在20个工作曰内予以答复。 四、对属于转报的自治区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自报送资料真实齐全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査上报工作。
五、 对属于政府调定价项目,自调定价申请及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齐全后,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 对于收费许可证的办理,自材料按照要求报送齐全后,在7个工作曰内办理完成。 七、 对于价格举报的调査答复,自举报之曰起, 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査、核实、答复。 八、 对于涉案物品价格认证的办理,自接受委托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鉴定结论书。凡违反以上承诺者,一经发现并査实,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再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外分;是一般工作人员的,一律先下岗,再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外分,直至开除公职。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投拆电话:12358 7062373中卫市经委一、 每月15日前通报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及态势;及时为企业提供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等有关信息。 二、 积极、主动协调解决企业在技术改造、 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电力、运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的问题。 三、 对前来办事的企业和个人,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随到随办。 四、 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自主投资工业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市上相关政策的,资料报全后,在1个工作曰内完成项目备案工作。 五、 列入自治区核准目录的工业项目,材料报全后,在20个工作曰内决定是否同意并出具核准文件。 六、 转报的自治区审批的工业项目,资料真实齐全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査上报工作。 七、 对到我委或电话咨询招商引资有关情况的,有专人解释答复,并提供相关资料和市上优惠政策;为投资商提供全方位的协调、服务。 凡违反以上承诺,一经发现,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再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是一般工作人员的,一律先下岗,再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7027738中卫市教育局(包括学校)一、 执法承诺对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二、 服务承诺1、 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
2、 山区农村学校实行“两免一补”,凡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面向社会公示。
3、 实行“两证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制度。
4、做到教育经费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不平调。
5、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节假日办班、补课,并向学生收取费用。
6、 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录取分数线及结果向社会公开,录取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学生手中。
7、 加强教师师德建设,严肃査处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8、 对各种信访件在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调査,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三、处罚办法凡违反以上承诺,一经査实,是领导干部的, 一律先免职,再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是教师的,一律先停职检査,再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7012332中卫市科技局一、 指定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办事、 咨询,能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能立即答复解决的,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二、 专利申请经申请人推荐上报后,不需要现场察看的,当天办理完毕;如需现场察看检验的,经核实后5日内办理解决。 三、 技术合同认定以单位或个人申请登记, 申验后只要合同内容真实,符合国家科技法规要求,可在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四、 在行政执法过程当中,做到“五公开”, 即:公开办事人员身份、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行政处罚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投诉部门。 五、 接到科技服务投诉,立即组织调査,并将调査结果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投诉部门。 六、 对泄漏科技机密、违法行使职权以及对群众反映和举报出现收受红包、吃拿卡要等问题,情节轻微的,责令过错人公开检査,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令调离执法岗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承诺,请全市人民监督。 举报电话:7014339 7012765中卫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一、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办事、咨询,能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二、 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不乱收费, 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三、 中卫城区内申请办理回族食品准营证及标牌的,在10个工作曰办结。 四、 凡申请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自接办之日起30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凡违犯以上承诺,情节轻微的,责令过错人公开检査,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责令调离执法岗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7027355 7027358中卫市公安局一、凡到公安机关办事的,手续齐全的当天一次性办结;手续不全的告知其补办手续,第二次办结。
.二、凡来卫经商、自愿在本市落户的,可为其办理城镇户口入户手续,只收取工本费;手续齐全的当天一次性办结。本地居民迁移户口的凭迁移手续当天办结。 三、 凡参与我市经济建设的境外人员护照到期需办理延期手续或投资办企业急需出境的,派人2天内协助申请人到自治区公安厅办理。 四、 坚决打击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吸贩毒品等社会丑恶现象。特别对设赌抽头、组织卖淫、贩卖毒品者,一经査实,该劳教的一律劳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五、 群众拨打110报警、求助的,市区内5分钟之内到现场。 六、 一般刑事案件3日内报捕,疑难复杂案件7日内报捕,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30日内报捕。起诉案件移送期限不超过两个月,重、特大复杂疑难案件不超过三个月。 凡违反以上承诺者,一律先免职或停职,再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以上承诺,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逬行监督。监督电话:7028093 7060299 70602987063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