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局致全区车主的第二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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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1089
颗粒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局致全区车主的第二封公开信
分类号: F570.7
摘要: 各有车单位、个体车主及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你们好 !金秋八月,气象万千,我区道路运输业呈现出一派繁忙景象。正是你们的辛勤劳动和依法缴费,才使得我区公路建设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塞上江南人便于行、物畅其流,创造了人们的物质生活和商品生产活动的繁荣,促进了经济的腾飞和发展。
关键词: 汽车运输 行车安全

内容

各有车单位、个体车主及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你们好 !金秋八月,气象万千,我区道路运输业呈现出一派繁忙景象。正是你们的辛勤劳动和依法缴费,才使得我区公路建设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塞上江南人便于行、物畅其流,创造了人们的物质生活和商品生产活动的繁荣,促进了经济的腾飞和发展。多年来,我们与你们携手并肩,相互配合,使公路规费征收和政策法规得以贯彻执行,你们用辛勤劳动,有力地支持了公路交通建设。但是,有些单位和个人以侥幸心理故意偷漏、逃缴、抗缴、拒缴公路规费,(下转第二版) (紧接第一版)给国家的交通规费足额征收造成了很大困难。为了防止费源流失,彻底扭转偷、逃、抗缴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05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暨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2005年度养路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已经制定了有力的征缴措施,最大限度地做到“应征不漏”: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区各征稽机构的稽査力量, 充分利用电子稽査设备准确、快速、高效的优势,加大路检路査力度,严肃执法,严格管理,严厉打击偷、逃、欠费者;二是继续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车辆入户完税和年度检验中严把征收关;三是对主动清缴欠费的车主,在处罚上予以从宽处理。同时对逾期或故意偷、逃、拖欠养路费的车辆将采取依法暂扣并限期补缴全额养路费;四是从3月 15日起,全区征稽部门将有14台电子稽查设备上路稽査。被査欠费车辆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每逾期1日,加收应缴养路费额 1%的滞纳金,并按欠缴养路费情节轻重处以应缴养路费10%至1倍的罚款(见附表);五是加大对长期欠费车辆的拍卖工作,我们将依据《条例》的规定,依法拍卖欠费车。在此,真诚希望广大缴费者能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依法缴费义务,以免被我局电子稽査在路査中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按规定增加的经济负担。按时足额交纳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做一个遵纪守法的经营者。同时希望广大群众举报偷逃公路规费者,我局对举报属实,有贡献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热忱欢迎对我们的执法行为服务质量给予监督。宁夏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局 2005年8月1日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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