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规定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17个“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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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1078
颗粒名称: 安徽规定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17个“不准”
分类号: D630.9
摘要: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安徽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行为提出了17个“不准”的明确要求。
关键词: 廉政建设 工作作风

内容

据新华社合肥8月9日电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安徽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行为提出了17个“不准”的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 “不准有同中央和省委不一致的言行,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准泄露、传播组织尚未公开的信息,不准泄露领导干部在讨论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意见或其他场合发表的尚未公开的讲话。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名义为自己和亲友办私事、谋私利;不准插手人事问题,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或为自己要官;不准插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特别是不准插手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有偿中介等市场经济活动。”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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