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府亮“牌”警告限期还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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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1001
颗粒名称: 市委政府亮“牌”警告限期还贷
分类号: F830.51
摘要: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坚持为“三农”服务,筹措资金加大信贷投k力度,发挥了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但由于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村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长期占用该社的大量信贷资金,严重消弱了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实力,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关键词: 银行业务 贷款

内容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坚持为“三农”服务,筹措资金加大信贷投k力度,发挥了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但由于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村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长期占用该社的大量信贷资金,严重消弱了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实力,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据中卫农村信用社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9月30日前,未归还贷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村组织、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或担保贷款户数达303户,共拖欠贷款511万元。经过2005年上半年的清收,截至今年6月30曰仍有拖欠户298户,拖欠贷款476万元。其中,数额最大的是以个人名义贷款公职人员担保的贷款243户195万元和以单位或组织的名义贷款41户222万元。公职人员贷款自用和以企业或者单位贷款由企业或者单位担保贷款数额相对较小。 为了改变农村信用社支农的被动局面, 市委、市政府于今年5月底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村组织、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从农村信用社借用或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担保,截至2004年9月30日逾期未归还的贷款本息都必须及时清收。 通知规定,对于2005年9月30日后仍未还清贷款的人员,由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釆取停薪、停职、停岗“三停” 措施促使还贷,在所拖欠贷款未足额还清前,不得提拔、不得调动、不得加薪。“三停”期间,工资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外,其余部分全部用于偿还贷款,直至还清为止。对于未还清贷款又不配合“三停三不”措施的,由组织人事部给予党纪、政绩处分。对于2005年12月31曰后仍然恶意拖欠贷款不还的人员,由农村信用社依法提请司法机关强制清收贷款。
  通知还规定,对于2005年9月30日后仍不能还清所拖欠贷款的单位,暂停拨付财政性资金,法人单位代表一律停止调动、提拔或者交流,直至单位还清贷款;对于2005年12月31日后既不能还清贷款又不能提供足额抵押担保的单位,信用社可依法提请司法强制清收贷款。 据了解,通知下发后,截至6月20日,信用社仅收回贷款6户35万元,7月份仅收回一笔1900元,收款工作仍然遭遇尴尬。据了解,逾期贷款的主要原因有:部分农户把小额贷款所获得的收益挪作他用;一些所经营的产业没有产生效益; 个别贷款属于客户经理贷前调查不实,所放贷款挪作他用或者超过经济承受能力无力偿还有些天灾人祸等意外事故形成贷款风险。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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