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霉米糕卖顾客超市退钱又担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0963
颗粒名称: 发霉米糕卖顾客超市退钱又担责
分类号: F203.9
摘要: 市民胡先生在市区某超市买了几个米糕,食用时发现米糕已发霉。超市退还胡先生2元钱,并表示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可与其联系。
关键词: 市场监管 食品安全

内容

本报讯(实习生张凤玲)市民胡先生在市区某超市买了几个米糕,食用时发现米糕已发霉。超市退还胡先生2元钱,并表示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可与其联系。
  8月3日,笔者在某地下超市碰到拿着消费小票要求退货的胡先生,他告诉笔者,当天刚从这家超市买的米糕,儿子咬了一口后感觉难吃,妻子为证实米糕并不难吃,也咬了一口,才发现米糕已发霉。胡先生当场掰开被咬过的米糕, 里边依稀可见白毛。笔者看到这是银川一食品厂7月29日生产的米糕,保质期5天。超市工作人员当即按原价把钱退还胡先生,并要收回小票和发霉的米糕,遭到胡先生拒绝。 胡先生说要拿着小票和物证来维权。最后,超市工作人员承认给胡先生造成损失是他们的责任,并留下了胡先生的电话号码,声称若出现不适可以找他们。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阅读

相关人物

张凤玲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