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图书馆
固原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固原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报纸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王万灵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唯一号:
310430020230000055
人物姓名:
王万灵
文件路径:
3104/01/object/PDF/310412020230000001/19890916
起始页:
003.pdf
性别:
男
时代:
当代
传略
1989年8月14日,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固原体育场公开宣判,依法判处杀人犯王万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年仅30岁的王万灵,是一个老实、勤奋的青年人,做起农活很细致。但他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社会适应性差,心胸狭窄,易结怨记仇,也正是这一致命弱点,促使走向报复杀人的犯罪道路。1981年腊月,青黄不接,王万灵的嫂子因家中没有口粮,即将麦种磨面,本意是为了养家糊口,这是很一般的家庭琐事。然而,王万灵却大打出手,用木棒将其嫂子毒打一顿,这是很错误的。其嫂受伤后,经乡政府调解,暂回娘家养伤,此期间又被拐卖到河南孟县为他人作妻。王万灵的嫂子被拐异乡长期不归,其兄长为此受到了刺激,王万灵深感内疚,曾多次叫其嫂子回家,后来又索要侄女和彩礼,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在双方各执己见,矛盾已经激化时,王万灵完全可以通过有关部门,以求合理解决,然而,他却没有这样做。1983年冬季,王万灵再次来到其嫂娘家,与其嫂的母亲发生口角,被在场的人强行推出门外。从此,王万灵所谓的“旧怨新仇”交织一起,使他产生了报复杀人的念头。王万灵供述到:“我十年八年二十年等着呢,三年总要等个闰腊月。明打不过,我暗打呢,不管他们家的谁,碰上就往死里打呢。”事隔5年后,王万灵报复杀人之念头,没有因时间的推移而打消,终于犯下报复杀人的死罪。 王万灵走向犯罪道路是很一般的家庭生活琐事引起的,而其报复杀人行为的实施,却是其心胸狭窄,结怨记仇的心理所支配的。常言道:怨仇(冤家)宜解不宜结,王万灵违背了这一社会生活中的基本常理,因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