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十年乡镇企业发展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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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7196
颗粒名称: 今后十年乡镇企业发展政策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91年6月,国家计委提出今后十年乡镇企业发展政策。
关键词: 乡镇 企业 发展政策

内容

前不久,国家计委提出今后十年乡镇企业发展政策,其主要内容是:
  一、加强对乡镇企业的宏观指导。对与大工业配套、出口创汇等重点乡镇企业的原材料、能源,分别不同情况纳入国家或地区计划;同时,对其生产的产品也要纳入计划。对一般性生产的企业,主要通过政策、信息加以指导。
  二、加强对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银行贷款,企业自筹资金、各种集资等)要纳入各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由各地计委统一管理。要建立严格的投资项目审批制度,乡镇企业的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经各级计划部门审批后方允许进行建设,1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要报省级计委批准,未经审批的,银行不得发放贷款。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搞好乡镇企业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
  四、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农副业产品加工。根据靠近原料产地,就地加工的原则,统筹规划农副产品加工布局,有计划分步骤地把凡是适于在农村搞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全部放到农村去,不再扩大城市现有农副产品加工能力。
  五、大力推动乡镇企业技术进步。各地要把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纳入计划,在信贷、税收政策上给予鼓励。围绕降低消耗,治理污染源,有计划、有重点地改造,提高乡镇企业的生产;要适当提高乡镇企业的教育经费留成,强化乡镇企业职工培训。
  六、增加乡镇企业的自我积累,逐步把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比例提高到30%以上。 (史永新)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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