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婚早育超生拖了扶贫后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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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5137
颗粒名称: 早婚早育超生拖了扶贫后腿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11月07日,固原日报刊登了笔者在海原县的一个乡搞扶贫调查时遇到的一件事。
关键词: 早婚早育 措施 婚姻

内容

我在海原县的一个乡搞扶贫调查时,遇到这样一件事:该乡南砚村有一个包扶户,村主任领我们去调查,那家男主人不在家,我们向女主人询问情况,她却几乎啥也不清楚,就连丈夫的名字也不知道。原来女主人才16岁,他们已结婚一年多了。我们便对包扶户的婚姻状况有意识地做了调查。在所调查的30户中,肴17户是结婚不到10年的新分户,其中男女平均在20岁以前结婚的有10户,早婚占新分户的58.8%。早婚者的年龄男性最小16岁,女性最小14岁。在调查中还发现,婚龄在10年以内的新分户,每户都有五六口人,20至22岁的妇女已生育了三四个孩子。有人说:“这里再啥不成,就是人成了。”调查结果表明,南岘村早婚、超生现象严重。我们对一些早婚、超生的夫妇说:“早婚、超生是犯法的。”他们回答说: “这里谁管着哩。”是啊,这里谁管着呢?早婚、早育、超生,损害了“小父母”的身心健康,影响下一代人的素质。小小年纪就结婚,组建家庭、体力、智能尚不健全、自食其力困难,再加上早育生子,并且一生就是三四胎,家口增大,自然成了贫困户。如此发展下去,扶贫何时了?由此看来,贯彻执行《婚姻法》计划生育政策应当同扶贫工作结合起来,把禁止早婚、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作为山区扶贫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扶贫工作才能做好。
  (蒋儒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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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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