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县对干部回避交流作出规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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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4669
颗粒名称: 固原县对干部回避交流作出规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9月固原县对干部回避和交流作出了具体规定。
关键词: 干部 交流 规定

内容

固原讯 最近,固原县对干部回避和交流作出了具体规定。
  规定指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部门首长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从事人事、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单位中任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招干、招工、参军、奖惩、调动、安置、“农转非”、查处违法违纪等公务活动中,涉及到本人或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应自行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和干预。
  规定指出:各乡、镇正副书记和正副乡镇长不得在本人家庭所在地任职,一般干部原则上也不得在本乡工作,已任职的要分期分批地调整。要有步骤地选拔一批优秀的县直部门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基层领导班子,不经过基层锻炼的一般不提拔。对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现任科局级干部要有计划地派到乡镇领导岗位上锻炼。对优秀的乡镇领导干部也可以选调到县直部门任职。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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