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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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4495
颗粒名称: 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几个问题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9月1日,固原报刊登了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 乡镇 工作 问题

内容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从1988年底开始,我地区各乡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并陆续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主席。这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措施,具有广泛深远的意义。一年多来,乡镇人大的同志克服畏难情绪,边摸索边工作,总结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使基层人大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这里,我结合本地区实际,就今后乡镇人太如何开展工作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加强乡镇人大的“四个建设”。
  乡镇人大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
  思想建设。加强思想建设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领导水平的前提条件。乡镇人大初建,无论是对乡镇人大的同志,还是对全体干部和群众,都有一个加强思想建设的问题。对乡镇人大的同志来说,必须认真刻苦地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法律水平和业务水平。首先,应该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其次,是学习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这样才能适应和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做好人大的各项工作,履行好监督权。再次,要学好法律。乡镇人大的领导多数从乡镇党政领导改行而来,真正懂法的人不多,行家里手更少,因此,乡镇人大的同志要把学法作为经常性的任务,经常学,自觉学,深入学,并且运用好。
  组织建设。乡镇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又是工作机构,它所承担的工作是繁重的。鉴于乡镇人大机构新、人员新、工作新,从现在起在乡镇人大组织建设中要抓好三件事:一是组织培训。新任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原来绝大多数同志都担任乡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职务,现在改做人大工作,又遇到不少困难,为适应工作需要,各县人大要对这些同志组织进行专门培训。二是配齐人员。我地区目前还有30多个乡镇没有配备人大专职常务主席,这个问题自治区编委早已专门下发文件,各县委要按照这个精神抓紧物色干部,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配齐。三是健全乡镇人大主席团。
  制度建设。乡镇人大的制度建设是是指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乡镇人大本身的这种政治制度,另一方面是指乡镇人大的工作制度。就政治制度而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目的是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一手抓经济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建设,使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79年县人大恢复并开展工作,10年后乡镇人大建立并开展工作,这是地方政权组织建设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我国政治民主化的一个重要步骤。就工作制度而言,乡镇人大是新机构,必须把工作制度建设做为头等大事来抓。各乡镇人大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出各项工作制度,如主席团活动制度、议事规则、人大代表活动制度、监督工作程序等。做到凡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工作规则和程序都要尽可能地川制度形式加以明确,逐步达到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法制建设。乡镇人大应把法制建设作为中心任务来抓。我国历史上只有“人治”的习惯,而缺乏“法制”观念。实践证明,不加强法制,不依法办事是不行的。各乡镇人大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把基层法制建设抓好。一是要抓法制宣传教育;二是要抓执法检查,对违犯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必须依法追究;三是要抓自身的学法,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否则自己昏昏,就难使人昭昭。
  二、摆正乡镇人大“三个关系”。
  这三个关系是指党委与人大、人大与政府、人大与代表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有人说的党委是编戏的,政府是演戏的、人大是评戏的,而是领导和被领导、监督和被监督、联系和被联系的关系
  党委与人大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是因为,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在党的领导下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的。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包括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权力机关推荐干部。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制定政策和法律,并在实践中认真地贯彻实施来领导的。党的政策是国家制定法律的依据,法律则是党的政策的定型化、条文化,是贯彻落实党的政策的保障。因此,各级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要把人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关心支持人大的工作,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人大要主动取得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应事先向党委汇报,事后向党委通气,给党委当好参谋,做到自觉被动,争取主动。
  人大与政府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讲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但从共同的目标来看都是为了齐心协力,从不同方面各司其职保证把党和人民的事业办好,也可以看作是支持与配合的关系,是同唱一台戏,而不是唱对台戏。要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人大的同志要做到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所谓敢于监督,就是人大在行施监督职权时态度上一定要敢于、积极、诚恳,一定要明确不是我监督你,而是法律规定人大就要监督政府。所谓善于监督,一是监督的内容力争全面和准确,二是监督的方法力求准确和适当。总之监督和支持是辩证的,监督是为了更好地支持,支持则是为了有效的监督。
  人大与代表的关系只是联系关系,而不是什么其它关系。人大代表是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的细胞,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依托。他们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重大任务。因此,人大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发挥代表的作用,既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各乡镇人大要通过健全代表工作制度、召开代表座谈会,组织代表视察、走访代表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与代表的联系。
  三、保证乡镇人大的监督。
  监督工作是人大的主要任务之一,这里着重谈一下监督的目的、原则、形式和内容。
  第一、监督的目的。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从监督所起的直接作用来讲,监督的目的一是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权;二是为了保障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三是为了支持政府的正确决策,减少失误,改进提高工作。
  第二、监督的原则:一是坚持以法监督的原则。人大的职权都是法律规定的,每项职权的行使都离不开法,如果放弃了“依法”二字,工作就没有个准儿,甚至会受到严重影响。二是坚持围绕中心工作进行监督的原则。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治理整顿,深化改革,是我国今后和当前的根本任务和中心,人大监督的重心也应放在这个中心上。
  第三、监督的形成。一种是开会监督,一种是会外监督。开会监督主要是听取汇报,审议、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会外监督则主要是通过调查、检查、督促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四、监督的内容。监督的内容除了常规性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各级人大及其常务会议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外,当前应特别重视对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对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监督,如农业、教育、物价、廉政等。人大的同志要针对这些问题组织代表座谈、开展视察,倾听群众的呼声,把问题找准,依法督促政府解决。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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